來論|龔靜儀:黎智英被依法懲處 判刑合理彰顯國安法威力
文/龔靜儀
多行不義必自斃!今天(2月9日),是黎智英就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判刑的重要日子,就三項經審訊被定罪的控罪,三位國安法官依法對黎合共判處入獄20年之刑期。該判刑有理有據,高等法院原訟庭頒布的判刑理由,詳細分析和交代了黎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理據。判刑理由書中的內容字字珠璣、以理服人,盡顯香港法官質素之高及審理案件時的公正持平。
相對而言,政治上腦、立場先行的個別外國政府及政客對於他們不喜歡或不接受的香港法院判決或決定,只會一面倒地口號式抹黑,「法治已死」是其最常用的抹黑香港司法的口號,當中卻沒有任何分析或論據去支撐。他們還將所謂「人權」「民主」「自由」放至無限大,將觸犯香港法律的罪犯美化為「民主鬥士」並冠上「政治犯」光環,將依法審訊、依法懲處醜化為「政治迫害」,藉此去抹黑香港司法及法治,繼而大聲疾呼「勒令」特區政府馬上放人。
很多時,這些外國政府及政客還會安排一個又一個所謂的獨立機構(實質上是受他們控制的組織),有節奏地就同一議題以不斷接力的方式去持續攻擊抹黑香港。不難預見,往後一段日子國際間利用黎智英案抹黑香港司法的聲音,或將連綿不絕。當然,謠言止於智者。根據近日香港美國商會發布的《2026年商業情緒調查結果報告》,有高達94%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下「信任票」,創歷次調查新高;有74%美企表示公司營運並未受到香港國安法帶來負面影響,該比例連續第四年攀升。由是觀之,今時今日,即使來自美國的企業、商人及投資者,也不會聽信美方政客抹黑香港國安法的謊言。
回望黎智英案的各階段,都出現外部干預施壓或攻擊抹黑。特別是以美西方為首的反華勢力,他們試圖透過排山倒海式的政治力量,去干預特區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妨礙司法公正和破壞法治。幸運地,香港擁有一班不偏不倚、不枉不縱、不畏強權的優質法官,不管面對何等重大壓力甚至個人會受到外國無理制裁,他們在處理案件時仍只會依法而行、無畏無懼,堅守其入職時的司法誓言,令公義在任何情況下都得以全面彰顯。黎案的裁決及判刑,正體現了香港法治是何等完善。
總括而言,本案的判刑是依法而行、合情合理,且彰顯香港國安法的震懾力。由此,奉勸那些反中亂港分子應以此為戒,勿再輕言以身試法去從事危及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作者為香港執業大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顧問、華商律師事務所港澳律師執業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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