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界挺依法嚴懲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將於明日判刑,各界呼籲嚴懲以彰顯法治。圖為押送黎智英的囚車駛離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藍松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12月被法院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連同同案8名認罪被告將於明日被判刑。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表示,黎智英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犯下如此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必須依法予以嚴厲懲處,唯有罰當其罪,方能體現刑罰的懲戒性與威懾力,而對主謀的依法嚴懲,正是對法治精神最忠實的踐行。他們指出,近期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對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作出嚴肅判決,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與公正,體現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定決心。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黎智英正是長期煽動仇恨、破壞社會安定的核心人物,其行為對香港造成的損害早已超越一般言論範疇。多年來,《蘋果日報》透過持續不斷的輿論操作,對教師、專業人士及年輕人進行長期思想灌輸,逐步塑造一種扭曲、仇恨自身國家的心理狀態。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相關勢力仍不斷透過抹黑、誤導等方式,企圖延續洗腦行為,對香港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造成深遠傷害。

她強調,香港法院必定能夠不受外力干預,依法、獨立、公正地審理相關案件。「社會各界對判刑結果寄予合理期望,希望透過依法嚴懲,發揮清晰而有效的阻嚇作用,向社會傳遞明確訊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指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積極參與者和主要策劃者,長期深度參與並主導多宗反中亂港事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經特區法院依法裁定罪成,其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依法對其予以嚴懲乃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

「特區法院依法對黎智英進行定罪,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以及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吳英鵬說。

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是憲制責任之核心,理所當然。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和審判權是彰顯法治的正當之舉,天經地義,不容置喙。他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堅信外部干預絕不可能得逞。

嚴懲意義在教育公眾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傅健慈強調,法治的核心要義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於如此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必須依法予以嚴厲的懲處。「唯有罰當其罪,方能體現刑罰的懲戒性與威懾力,讓犯罪者為其行為付出應有代價,向社會清晰傳遞『國家安全底線不可觸碰』的強烈信號。嚴懲不是目的,而是維護法治權威、預防未來犯罪、教育社會公眾的必要手段。對主謀的依法嚴懲,正是對法治精神最忠實的踐行。」

他強調,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其繁榮穩定離不開國家安全的堅實保障和法治社會的有效運行。近期,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對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作出嚴肅判決,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與公正,體現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定決心。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王吉顯表示,法庭較早前將黎智英一案作出定罪,裁定黎智英是經過深思熟慮,長期部署與外部勢力聯繫,意圖激發起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黎智英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香港繁榮穩定,必須得到法庭嚴懲。」

炒作所謂「健康問題」 政團譴責外力誤導公眾

有香港政團昨日表示,近期有外部勢力再度炒作黎智英的所謂「健康問題」,企圖誤導公眾及干預香港司法、影響量刑。各政團支持法庭依法判決黎智英案,以彰顯法治精神。

經民聯指出,該案經過156日公平公開審訊,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支持香港法院對其依法判刑,以彰顯法治精神,維護國家安全以及香港繁榮穩定。

對於近期有外部勢力再度炒作黎智英的所謂「健康問題」,企圖誤導公眾及干預香港司法、影響量刑,經民聯表示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作為法治之地,司法獨立公正,獲得國際社會廣泛認同。外部勢力這種行為不僅無法動搖香港法治根基,反而暴露其對香港事務的無理干預,並呼籲社會各界支持法庭對案件依法裁決,共同守護香港的法治和繁榮穩定。

自由黨指出,黎智英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法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必須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法接受懲處。

對於部分西方政客和媒體頻頻干預、抹黑黎智英案,甚至捏造其在獄中「健康狀況不佳」、「未能獲得適當醫療服務」等謠言,企圖影響法庭審訊及誤導公眾,自由黨對這種雙重標準和居心叵測的惡劣行徑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並堅決支持司法機構依法對犯罪者作出應有的判刑。

議員同倡嚴懲首惡:法治底線不容挑戰

多位立法會議員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黎智英罪責確定,受到嚴懲才能彰顯法律公義。黎智英對香港造成深遠禍害,依法判刑懲處首惡,就是對反中亂港分子、心懷不軌人士的最有力的阻嚇證明。

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和相關刑事罪行,勾結外國勢力,損害國家利益、香港利益,涉及的犯罪行為在西方國家包括美英都屬於重罪,必會受到嚴厲懲罰。黎智英罪責確定,受到嚴懲才能彰顯法律公義。「黎智英是罪有應得,任何人不能以自由為名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庭必須依法嚴懲黎智英,發出違法必究、危害國安者必受嚴懲的法治信息。任何企圖為黎智英減輕罪責的圖謀都是癡心妄想,不可能得逞。」

公正裁決彰顯法律尊嚴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強調,法庭在審訊期間流程公開透明,並詳細考慮了相關的大量有力證據及法律條文,不偏不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司法機關在「一國兩制」下,依照香港基本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一切違法行為都必然受到法律制裁。他相信法庭將會在充分考慮所有因素後,對黎智英作出公正裁決,以彰顯法律尊嚴,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期望判決能將黎智英為其反中亂港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並以法律的嚴厲懲處,嚴正告誡所有妄圖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穩定的勢力:香港的法治底線不容挑戰,任何禍港亂港者,終究難逃自食惡果的結局。她相信明日的判決,必將再次彰顯香港國安法的強大法治威嚴,堅定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更讓全體愛國愛港市民清晰看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堅如磐石,任何反中亂港的行徑,在法律的嚴懲面前都將無所遁形。

立法會議員林偉江表示,案件自審訊以來,不斷受到一次又一次美西方國家勢力的無理抨擊及干預,此地無銀昭示出黎智英就是美西方勢力的馬前卒,搞亂香港的幕後黑手。他強調,依法判刑就是對反中亂港分子、心懷不軌者最有力的阻嚇證明,讓他們知道香港並非「無掩雞籠」,可以不負責任地隨意亂搞,違反香港國安法終必得到應有懲罰。依法判刑懲處首惡,就是為香港謀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

立法會議員李梓敬表示,案件歷經156天公開庭審,控辯雙方充分舉證,法庭基於充分人證物證作出定罪裁決,審理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充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西方政客及反華勢力藉所謂「新聞自由」、「健康問題」等偽命題抹黑香港司法、企圖干預審訊,純屬卑劣操作。國家安全絕對不容侵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須依法受到嚴懲,以儆效尤。他全力支持特區司法機關捍衛香港法治,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