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談|澳門篇:踏春而來 欣欣向上
文/穆欣欣
進入二月,除了春節是中國人的大節慶之外,值得關注的還有二月一日生效的《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它標誌着「閱讀」將成為全民之舉的國家大事。
踏春而來,萬物新生,風雅美好,欣欣向上。
從三十多年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每年的四月二十三日定為「世界讀書日」,到二○○六年在第十二個世界讀書日來臨之際,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十一個部門聯合發出倡議,開展「愛讀書、讀好書」的全民閱讀活動,到二○一四年「全民閱讀」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再到二○二五年底正式頒布《全民閱讀促進條例》(下稱《條例》)並於二○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實施,關於讀書這件事,國家從倡議「勸讀」到以「促進閱讀」的行政法規形式頒布實施,走過了二十年歷程。
去年年底,《條例》正式頒布後,與此相關的兩件小事記憶猶新。
一是有朋友問,「做咩閱讀要搞到立法咁大件事?」
二是和來港澳做全運會報道的白岩松見面,閒聊之際他對我說:「明年讀書日將改為閱讀周,你可以思考怎麼就這一轉變做點讀書的事。」
可見我們都關注到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出台,只不過多數人一如我這位提問的朋友,困惑於閱讀和立法何干?
《條例》共六章四十五條,核心宗旨在於「促進」。這是以立法形式彰顯國家對全民閱讀的重視──「國家加強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第四條),和朋友所擔心的「如果不閱讀會怎樣」完全是兩回事。《條例》更着重於明確界定政府及相關組織的責任義務,而非個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第四條);「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作家協會、科學技術協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群團組織結合自身特點開展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第八條),以及「對在全民閱讀促進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第十條)。
從讀書日到閱讀周的轉變,在《條例》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每年四月第四周為全民閱讀活動周」。這將有助於讀書活動擴大範圍,延展時間、做大影響。同時《條例》還倡導「大閱讀」觀,不但有「國家鼓勵促進全民閱讀的新技術、新載體、新設施等開發與應用,支持利用信息技術開展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擴大全民閱讀推廣活動影響力」(第十七條),亦將「國家支持數字閱讀與傳統閱讀相結合,推動優質數字閱讀內容供給,提升數字閱讀便利性和滿意度」(第二十六條)納入《條例》。
隨着時代的發展,電子書、有聲書已和紙質書共同構築起今天多元閱讀的天空。而利用信息技術促進全民閱讀,更是為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路徑。
去年讀書日,我在本欄的文章這樣說:「閱讀推廣更需要強調經典閱讀和深度閱讀,這是抵禦碎片化信息侵蝕我們思考能力的最後一道防線。」故此,我也留意到《條例》對於讀什麼、如何讀的導向,就是讀經典、讀優質內容的作品的深度閱讀:「倡導公民多讀經典、提升精神境界,引導公民樹立終身閱讀理念」(第十二條);「國家新聞出版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黨的創新理論、哲學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等方面優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導公民閱讀優質內容」(第十四條);「從事全民閱讀推廣應當具備相應領域的專業能力,推廣優質閱讀內容,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第十五條)。
當下,很多人傾向碎片閱讀、快餐閱讀。市場出現大量「以最少的時間,最深地了解經典」的一類圖書,以最小時間成本獲取最大效益,時間長了,便使越來越多的人本末倒置地忘記了為什麼而讀書,更遑論去體驗閱讀的快樂,提升精神境界。
經典之所以成為經典,有其存在的理由。高級者的高度,非輕而易舉就能達到。換句話說,經典作品是有門檻的。為什麼經典難讀,我看過的最認同的一句話是:「它們(經典)從沒想過『討好』讀者。」「不討好」──從為人到寫作,一直是我認同和堅持的態度。經典是需要堅持的力量。比如我常勸人讀《紅樓夢》,要堅持讀完前五回,從第六回開始,便是豁然開朗的日常生活圖景,以劉姥姥這一小人物進入奢華豪門,以芥豆之微的視角,讓人世間的貧富冷暖在讀者眼前蕩漾開來,令你目不暇接。
《條例》是愛讀書人的福音,因為它不但促進閱讀,還為閱讀提供了保障:「國家鼓勵車站、機場、港口客運站、遊客中心、賓館、銀行、商場、醫院等公共服務機構和場所設立相應的閱讀設施,支持在有條件的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便利可及的閱讀服務」(第二十三條)。
在公共場所設立閱讀設施,我相信指日可見。
近年我最常去的地方是北京和上海。北京街頭尚能見到為數不多的城市書報亭,而上海街頭的書報亭基本消失了。通常,我會到從前的居所、或是兒子就讀過的學校附近的書報亭,買上一份《北京青年報》和幾本文學期刊,《北京文學》《人民文學》《收穫》《當代》等都是我的心頭好。而每一次離開,我都帶着隱隱的惆悵,不知下一次再來,這熟悉的報刊亭仍在否?我還習慣每到實體書店,至少會買上一本書,用最微弱的行動支持書店經營者,儘管我知道此舉無大用。然而,這就像讀書,無論碎片還是快餐,讀,總比不讀強;買書,更是比不買強。
(來源:大公報A17:文化 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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