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剛 | 把握新能源轉型機遇 促進跨境交通多元化
立法會大會今天(28日)通過「促進陸路跨境交通」議案,就提升陸路跨境交通展開深入討論。跨境陸路交通是大灣區互聯互通的重要部分,國家「十五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持續深化「雙碳目標」。為此,應積極考慮跨境運輸在新能源應用方面的轉型趨勢,進而促進跨境交通多元化、便利化發展。
甲醇、氫能等新興綠色燃料在陸路交通中的應用不斷擴大,已經成為新能源交通發展的必然趨勢。截至去年底,國家部委與各省市已出台超過70個支持甲醇以及氫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舉措,特別是在強化甲醇利用方面增強普及。據業界分析,到2030年,內地甲醇汽車市場規模將突破200萬輛。但甲醇加注在香港只是剛剛開始,不少相關的標準以及規管需要調整。
香港應該把握趨勢,逐步推廣使用甲醇燃料的電動巴士等低碳、可持續、多元化的陸路跨境交通工具。在應用場景方面,巴士單次加注甲醇,可行駛約700公里,足夠覆蓋香港往返大灣區的長途路線。在運輸效率方面,甲醇巴士的速度,已經能夠與柴油動力巴士相若,也能避免電動巴士充電排隊時間較長的短板。在運營成本方面,內地的甲醇價格已經穩定在柴油的五成至六成,節省可觀的燃料開支。
另一方面是切實破局改革,在跨境交通方面更多引入國家標準。香港已經在工程和鐵路發展領域引入國標體系,不斷提升工程效率與應用標準。應借鑒相關成功經驗,切實解決香港在推廣甲醇等新能源巴士時的政策瓶頸。由於運輸署對於車輛註冊,目前主要採用歐洲標準來為本港巴士車輛登記上牌,但歐標並沒有將甲醇燃料車輛納入標準範疇,由此產生了甲醇巴士在香港面臨「上牌難」的客觀障礙。為此,建議盡快研究在跨境陸路交通工具中,參考領先的國家標準,允許甲醇巴士等新型綠色跨境交通工具在港上牌,釋放綠色低碳運輸的潛能。
此外,去年10月,立法會通過《2025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落實了政府為用作海路船舶燃料的甲醇,提供免稅的建議,推動香港發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建議特區政府都要研究,進一步將用作陸路交通燃料的甲醇等綠色燃料納入稅務豁免範圍內,更好鞏固香港綠色能源加注中心的地位。亦建議在口岸加建快速充電樁,及其他新能源燃料加注設施,促進跨境陸路交通的多元便捷發展。
期待香港更好把握跨境陸路交通的綠色轉型機遇,不斷將互聯互通優勢,轉換為更加可靠、便捷、多元的陸路跨境交通效益,助力香港更好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