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新規生效 陳美寶:非為懲罰乘客 執法情理法兼備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道路交通安全出新規,今日(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違例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強調,推出該政策不是為了懲罰乘客,一定會情理法兼備,以人性化方式執法。
陳美寶表示,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是為了保障安全,政策參考了外地法規,並且2018年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故的調查委員會亦有作出相關建議。她強調,新規推行初期會以教育和宣傳為主,執法會以人性化方式進行,確保情理法兼備。
至於緊急情況或特殊狀況,陳美寶表示,法例中有合理辯解條款,若有不能預見情況、特別原因,例如出現緊急情況、安全帶導致乘客不適等原因,都可以理解為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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