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被罰10萬元 專家:互聯網平台監管朝全鏈條精細化推進
(大公文匯網 記者 任芳頡)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21日發布通報稱,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運營主體)未按照《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簡稱《規定》)要求報送相關涉稅信息,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後仍逾期未完成整改,該局依法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專家認為,此次處罰為平台經濟合規發展敲響警鐘,其警示意義遠超罰款本身,既倒逼平台完善合規管理體系,也將影響平台內商家經營,更彰顯了監管部門規範平台經濟的決心。
「此次拼多多被罰與此前攜程因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遭反壟斷調查等事件,共同釋放出互聯網平台監管持續收緊、合規經營成為行業必然趨勢的強烈信號。」瑞中法律協會理事張天澤接受本網採訪指出,從2025年攜程、同程、抖音、美團、飛豬等五家涉旅平台企業被約談,被指其可能存在的「二選一」、價格欺詐等問題,到市場監管總局對攜程啟動反壟斷立案調查,再到稅務部門對拼多多作出涉稅違規處罰,一系列監管動作表明,互聯網平台常態化、全方位監管已形成常態,合規經營成為平台企業不可逾越的底線。
張天澤認為,《規定》的出台與實施,是國家健全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的重要舉措,而此次對拼多多的處罰,彰顯了監管部門「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決心。《規定》明確了互聯網平台企業的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及相應法律責任,填補了平台經濟涉稅監管的部分空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合規指引(徵求意見稿)》等法律法規共同構成了全方位的平台監管法律體系。
「平台經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而這需要通過強有力的監管來保障。」張天澤表示,監管部門針對不同領域、不同類型的平台違規行為開展精準監管,既打擊了壟斷、涉稅違規等違法行為,又為合規經營的平台和商家創造了公平競爭的空間。對於平台企業來說,應主動擁抱監管,建立健全內部合規管理體系,加強對反壟斷、涉稅合規、價格行為等關鍵領域的風險防控,同時積極履行平台主體責任,引導平台內經營者共同遵守法律法規。
張天澤稱,未來,互聯網平台監管將持續朝着精細化、常態化方向推進,監管部門可能會進一步加強跨部門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覆蓋平台經營的全鏈條。平台企業應摒棄僥倖心理,主動對接監管要求,將合規理念融入經營戰略。監管部門則應持續優化監管方式,在嚴格執法的同時,為平台合規提供明確指引,避免「一刀切」。隨着合規體系的不斷完善,互聯網平台經濟將告別野蠻生長階段,進入規範、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新階段,為消費者、商家和平台自身創造多方共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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