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上水兩男嬰疑遭虐待 弟弟情況危殆 28歲外傭明提堂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報道,警方於1月18日接報,指一名4個月大男嬰送院時傷勢有可疑,人員經調查後,發現男嬰的16個月大哥哥身上亦有可疑傷勢,人員在經過調查後於昨日(20日)以「對所看管兒童或青少年虐待或忽略」罪拘捕兩名外籍傭工,年齡分別為28歲及45歲。警方今日(21日)就上述案件作案情簡報。

警方今日就上述案件作案情簡報。(警方供圖)

警方表示,1月18日,警員接到威爾斯親王醫院報案,指一名4個月大的男嬰腦部和眼底出現出血情況,傷勢評估有可疑,懷疑是由外力引致。嬰兒出現了俗稱「嬰兒搖晃綜合症」的症狀。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發現該家庭內有兩名男嬰,包括即時送院的4個月大男嬰,以及其16個月大的哥哥。兩人身上均發現瘀傷。在調查後,發現兩名男嬰主要由兩名外籍家庭傭工照顧,一家人居住在上水一間村屋內。

警方展開深入調查,將兩名外籍傭工拘捕,並在調查中翻查了家居閉路電視片段等。警方相信該名28歲的疑犯曾在1月18日凌晨於上水的住所單位內傷害該名4個月大的男嬰,警方亦懷疑她曾傷害過16個月大的哥哥。

4個月大男嬰疑遭外傭虐待。(FB圖片)

該名28歲的疑犯明日將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而針對45歲疑犯的調查,則仍在進行當中。兩名受害兒童現時正留院接受治療。4個月大的男嬰目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並已接受了腦部手術,情況危殆。16個月大的哥哥則有外傷,其右邊面頰、下巴及右前額有瘀傷,情況穩定。警方會密切留意兩名受害兒童的情況。

談及虐兒案的發現,警方指,非常感謝就這宗案件作出報案的醫護人員。因為他們的及早發現和即時通報,才能讓警方及時介入處理並調查。這種做法正正傳遞了《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的立法初衷。該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中共25類指定專業人員,若於工作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則有法定責任向有關當局作出舉報。如果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未作出舉報,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警方強調,只要能夠及早介入,許多嚴重的悲劇本可以避免或減輕。儘管新法例僅要求25類指定專業人員履行強制舉報義務,但警方亦鄭重呼籲,保護兒童絕非僅限特定行業。無論是鄰居、親友,或是每一位普通市民,都應當共同肩負起這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