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租金津貼或按安置方案延長

(大公報 記者 易曉彤、龔學鳴)特區政府於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用於向受災居民提供支援服務。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基金總額已增至44億元,政府已推出的11項緊急援助計劃總承擔額為12億元,基金剩餘的32億元將用於宏福苑居民日後的長遠居住方案,包括收購業權,又強調「政府的投入一定是會多過目前基金的餘額」。

政府早前宣布向每戶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共30萬的租金補助,卓永興表示,現已向1868戶業主發放第一期租金補助,由於部分安置方案的落成日期或超出兩年津貼期,政府會考慮將租金補助期限延長,但他強調基金的餘額「都唔係搣得好耐」,若有人選擇10年後落成的「原址重建」方案,政府就需審慎考慮租金補助的期限,強調「政府不僅要考慮居民的需求,也要考慮整個香港社會的意見」。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有3億元是政府投入起動金額,卓永興表示,截至昨日,對外籌集所得金額增至41億元,所有資金已經到賬。截至上月18日,政府已推出了11項緊急援助計劃,總承擔額是12億元,基金仍有32億元結餘。

已用12億 半數為租金補助

卓永興表示,12億元的承擔額中,6億元是用於給業主提供租金補助,宏福苑共有1984伙,目前已有1868戶業主領取首期租金補助,數目還會持續增加。部分未領取補助的業主是因為姓名與土地註冊處紀錄不一致,「可能單位的業主已經去世,房子由子女居住」,因此需辦理更名手續後才能領取補助,但有這類情況的人不算太多。

卓永興表示,政府透過基金向業主派發兩年的租金補助,是考慮到如果政府只是簡單提供一定數量的單位供他們應急住宿,未必適合每個家庭的生活需求,因此兩年共6億元的租金補助是「要使當使」。有關補助毋須業主申請,由「一戶一社工」上報,政府會通過內部機制,直接把錢發放到業主的戶口。業主收到補助後,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毋須向政府提供租約或租單等證明,希望為他們提供最大的彈性。

用最簡單行政方式讓居民安心

「租金補助分四期發放,如果下一期發放前,居民已經接受了政府的長遠居住方案,有了永久居所,那下一期就不再發放,不過政府也不會要求他們退還之前已發放但未用完的租金」,卓永興表示,政府希望用最簡單的行政方式,讓居民安心。被問及該做法是否會對選擇較早入伙單位的居民不公平,他表示在選擇上屬公平,因為是居民自己做決定,「政府的初衷是幫助居民重建家園,既然家園已經重建,也搬入了新家,就沒有理由再繼續領取租金補助,我相信很多人都接受唔到,這都是平衡了各方面的想法。」

近期有宏福苑居民指大埔區內私樓租金上升,每月12500元的租金補助,不足夠支付租金。卓永興認為是一個現實問題,「如果政府把租金補助定得高一些,反而會引發業主追漲租金的問題,基金每年的支出亦會大幅增加,所以沒有萬全之策。」

至於兩年後是否會繼續提供租金補助,卓永興說,「兩年後,我們也會盡量提供支援。但如果有人選擇原址重建方案,需要等10年,政府就需要認真考慮了,這不僅僅是政府的考慮,也是整個社會的考慮。」

他舉例,如果再延長發放兩年,涉及再增6億元承擔額,即只剩下26億元基金用於日後的長遠居住方案,但這筆基金並不足夠,政府一定需要給予更大的投入。如果按發放10年計算,一戶就要花150萬元,屆時基金已所剩無幾,「日後收購業權、重建房屋的錢又從哪裏來呢?只能由政府出,但政府的錢即是公帑,其實是市民的錢。社會大眾是否普遍接受這種做法呢?所以我們會審慎處理這個問題,不僅要考慮居民的需求,也要考慮整個香港社會的意見。」

住過渡屋業主 下月起開始交租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現時有3600多名宏福苑居民獲安排入住過渡性房屋,另有700多人住在酒店或青年宿舍。居住在過渡性房屋的業主免費居住期至本月31日,下月起需向運營者交租,租客則可免費居住至5月31日,若在該日期前搬離,可領取5萬元搬遷補助,否則將不獲發放。他又說,政府希望居住青年宿舍的居民本月底前搬離,騰出資源給有需要的青年。

卓永興表示,政府現時已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租金補助,業主下月起若想繼續住在過渡性房屋,需向運營者交租,月租約為三、四千元,業主交完租後每月還能剩七、八千元的餘錢支配。政府亦放寬限制,若業主已選擇某項長遠居住方案,並正等待搬入新家,其間若租不到合適的單位或不想反覆搬遷,繼續讓他們住在過渡性房屋也無可厚非。

政府會為宏福苑租戶發放5萬元搬遷補助。卓永興表示,租戶能在過渡性房屋免費住到5月31日,該日期之前搬離能領取搬遷補助;若選擇不搬離,且符合入住房協單位資格,就可繼續居住,但需自己交租,並不獲發放搬遷補助。「因為這些過渡性房屋有其自身的用途,我們希望公共資源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

至於仍住在青年宿舍的居民,卓永興表示,政府會與他們積極溝通,期望他們能夠在本月底前搬離,「青年宿舍初衷是為在職青年提供穩定住宿,若受災居民已有足夠的資金,希望他們把資源留給真正有需要的年輕人」。

宏福苑居民:越快上樓越好

特區政府早前透過「一戶一社工」安排,向宏福苑業主發放問卷,收集對長遠安置的初步意願。多位宏福苑居民接受《大公報》訪問時均表示:「越快上樓越好」。有居民透露,已在問卷中選擇「樓換樓」方案,希望盡快為年逾七旬的父母覓得長遠穩定居所,認為「重建要等近十年,我們實在等不起。」

無情的大火摧毀了梁先生在宏福苑宏盛閣的家園。火災後,梁先生和父母先獲安排入住酒店,其後獲安排到博愛江夏圍村過渡性房屋暫住,下月起便需每月支付兩千餘元租金。他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雖然過渡房屋配備了基本傢具,暫時解決了居住問題,但並非長久之計。對於原址重建方案,他直言實在等不起:「重建要等近十年,父親已經快八十歲了,都不知道到時是否還安在。」

梁先生認為,「樓換樓」是最快捷地讓父母獲得穩定居所的方案,「不求換到的單位有多大,哪怕只有一間房,能讓老人有個屬於自己的家就好」。

政府在「居屋2025」、「綠置居2025」計劃預留部分單位,透過特設銷售計劃形式,供已出售業權的宏福苑業主選購。梁先生表示,傾向選擇居屋錦田匯熙苑、綠置居九龍灣盛緻苑,因為可以盡快入伙,「我選的都是2028年之前的,越快越好。」

至於為何不選擇用出售業權所得款項購買私樓,梁先生表示,大埔區樓價已上漲,「我試過問同區單位租金,業主開價都高於正常水平,相信到時樓價肯定會上升」,他擔心到時被收購業權的相關款項加上已領的補助金,在私樓市場可能面臨「買不起房」的困境。

梁先生表示,身邊街坊的安置意願各不相同,雖然有人聯署要求原址重建,但這選項不適合自己,「年輕人可能還能等,但對於我們這些有老人的家庭而言,『樓換樓』是比較合適的選擇。」

秦先生夫婦居於宏福苑宏志閣,火警發生當日,夫婦二人在家休息。下午二時許,秦太下樓辦事,恰巧聽見保安員以對講機通報起火,隨即返回家中通知丈夫。兩人匆忙間僅帶備身份證、手機等隨身物品,便迅速撤離。事發後,夫婦二人先暫住兒子家,其後獲政府安排入住尖沙咀區的酒店。

冀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秦先生期望盡快重建家園,強調「時間最緊要」。他認為,無論「樓換樓」或政府購買業權,只要能盡快有安居之所,皆屬可接受。考慮到自己年事已高、熟悉原區交通與生活網絡,他傾向於在原區或鄰近地段以「樓換樓」獲派新居,減低遷移不便與適應成本。秦先生強調,希望相關部門加快程序,盡速公布清晰時間表與具體安排,讓受影響居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議員:「原址重建」問題多時間長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宏福苑「原址重建」方案涉及更大的法律不確定性與時間成本,希望政府提供不同可行方案,讓受影響居民「有得揀」。

選委會界別議員簡慧敏表示,政府向宏福苑居民發放的問卷,就長遠安置提出多個方案,其中「現金收購業權」方案,好處是自由度高、時間最快,這筆錢可以購買「居屋2025」、綠置居/白居二等單位。按政府粗略估算,這兩個方案都需要額外投入三、四十億元公帑,除了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外,是否可以考慮,例如以特殊稅務優惠推動社會進一步「慷慨解囊」。至於「原址重建」方案,她認為涉及更大的法律不確定性與時間成本。她已看過相關的大廈公契及轉讓文件,質疑在產權未能統一的情況下,如何能拆卸和重建宏福苑。

選委會界別議員林筱魯指出,原址重建「完全是另一回事」,指釐清災後物業的產權不容易,認為短時間內順利收回百分百業權的機會是近乎零,長時間亦未必能完成,政府需要深入思考分析樓宇維修和物業管理的改革,當中牽涉千絲萬縷的問題。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表示,樂見政府已開始收集受災業主的初步意向,提供不同可行方案。不同災民的財政情況同居住需要或許不同,因此必須提供多元同有彈性的選擇。他表示,「原址重建」存在好多問題,時間非常長,因此支持政府在原址興建社區設施的考慮,相信政府對於長遠安置這一複雜問題可以提供提供「貼地」的解決方案。

(來源:大公報A7:要聞 202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