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綜述|黎智英禍港殃民 罪孽深重 法庭擇日判刑

(大公報記者 李清 龔學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完成聽取黎智英和其他關連案件全部被告求情,用時兩日,較法庭原先預留的四日縮短一半。法官押後判刑。

黎智英案歷經2年的公正司法程序,證詞證據顯示,黎智英賣國亂港罪行纍纍。他長期有組織、有預謀反中亂港,勾結外國勢力、煽動社會對立、美化暴力亂港,公然叫囂、乞求外國制裁等等,罪孽深重。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毫無悔意的黎智英,根本無任何「求情」的依據。各國司法均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年邁絕非危害國安重罪的免罪理由。政界人士指出,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核心人物,罪證確鑿,必須依法嚴懲。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25年12月15日就黎智英案作出裁決。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確信黎智英是三項串謀控罪的主謀,他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蓄意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勾結外國勢力,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

黎智英案經歷了156日的公開聆訊,有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52天。證詞證據顯示,黎智英賣國亂港罪行纍纍,觸目驚心。

在鐵一般的事實證據和公正的司法程序面前,美西方政客及媒體仍然持續虛偽雙標,片面炒作黎智英所謂「健康問題」、「被單獨囚禁」等虛假言論,塑造其悲情形象。黎智英前日在庭上求情,辯方同樣持此論調,控方在庭上出示關鍵證據予以強力駁斥。

控方引述醫療紀錄指出,黎在2020年12月還押時體重80公斤,今年1月則重約79.2公斤。黎數年來的身高體重指數(BMI)幾乎一樣,「以亞洲成年人標準屬肥胖」。控方引述懲教署聲明指出,黎智英被「中止與其他囚犯的交往」,即所謂「單獨囚禁」的安排,是經黎智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後安排。黎智英在申請中表明,害怕受到其他在囚人士的騷擾。

還押期間仍犯案 屬加刑因素

控方在陳詞中指出,黎在保釋及還押期間,繼續干犯本案犯罪行為,包括繼續向本案從犯證人張劍虹下達指示,顯示其根本漠視法治,屬本案加刑因素之一。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近日撰文分析「黎智英案」,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刑事司法程序基本符合普通法的標準。他指出,在本案中,有大量的人證(包括《蘋果日報》高層和所謂「重光團隊」成員)、物證(包括網上和社交媒體上的文字)證明上述串謀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已經明顯存在。法院在本案的其中一個關鍵裁定是,有足夠證據顯示,上述串謀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存在,沒有終止。法院在判詞中指出,雖然被告人的有關言行,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有所收斂,但這只是「形式上而非實質上」的「策略調整」,以較「間接」「隱晦」或「含蓄」的方式去企圖實現原來的意圖。

針對辯方以黎智英「年邁體弱」請求輕判的主張,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三位主審法官已在前後兩年的時間,長期在法庭上觀察黎智英的健康情況,加之不時與其代表律師就黎智英健康情況在庭上討論,可以說完全掌握黎智英在審訊不同階段的實際健康情況。面對三位法官之銳利「法眼」,任何被告都休想能夠成功託詞自己年紀老邁、健康差去「博大霧」,或成功「騙取」法庭的格外開恩。

「生老病死為人生必經階段,每一個人都會老,將年紀老邁作為『免責金牌』,或將其當作犯法後求情輕判的藉口,基本上是不負責任。」龔靜儀舉例說,美國著名詐騙犯伯納·馬多夫,在2009年以71歲高齡因龐氏騙局被判監150年;史上最血腥的毒販之一、意大利黑手黨前黨首薩爾瓦托雷·托托·里納,在年過花甲後,仍因罪行嚴重而被判26次終身監禁。

各國不會因被告年邁而減免刑罰

龔靜儀指出,這些案例均表明,在涉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國家安全、巨額欺詐等重罪時,各國司法體系均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不會因被告年邁而免除或減輕其應得的監禁刑罰。因此,對於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年邁絕非求情的充分理據。這是維護法治尊嚴與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事實上,黎智英案經過156天審理,真相已經十分清晰。案情顯示,黎智英的反中亂港行徑絕非孤立事件,而是持續數十年,有組織、有預謀。黎智英勾連外國勢力的行為尤為猖獗:通過曾任美國中情局特工的助手Mark Simon牽線,頻繁密會美國駐港總領事,向美國政壇捐款超過20次以鞏固「反華代理人」地位;2019年他曾高調赴美,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官員會面。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不收手,並在2020年7月與美國政府官員勾連,鼓噪美方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待遇,企圖以外部壓力迫使中方妥協……

揚言「為美國而戰」 不介意做「漢奸」

黎智英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毫不掩飾自己緊抱美西方大腿,乞求外國制裁我們國家和香港。在控方播放的影片中,他直言不諱:「我們很想CIA,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為什麼?他們的支持是我們唯一能撐下去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讓我們撐下去的。」在影片中當他被問及是否介意被稱為「漢奸」時,他更是厚顏無恥地回應:「我不介意。」

黎智英案罪證確鑿,香港社會各界支持法庭依法作出嚴正判決,彰顯法治尊嚴與正義力量。他們指出,「唯有讓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有效震懾潛在的違法者,堵塞國家安全漏洞,為香港的『由治及興』掃清障礙。」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立法會主席李慧琼表示,黎案經歷長達156天的公開審訊,審訊過程透明,安排逾500個公眾座位供中外媒體及市民旁聽,警方呈堂證物達2222項、逾8萬頁文件,並傳召14名證人作供,充分證明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其罪行纍纍、危害深重,法院應嚴肅依法懲處,以正視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凌友詩指出,《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辦報至今整整30年,從創辦伊始,即開始宣揚色情暴力,進而發布仇恨中國政府及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文章。回歸之後,更變本加厲顛倒黑白,其犯案時間之長,用心之險惡,無以復加。黎智英所作出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完全覆蓋香港國安法第29條。她希望法官不僅要衡量黎智英的具體罪行,還要考慮他對社會和人心所造成的深遠傷害,判處黎智英以最高刑罰無期徒刑,以發揮法律的阻嚇、預防作用,彰顯法律的正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勇表示,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案進入求情程序,其律師以其年邁體弱為由揚言輕判。但是很多市民看得很清楚,經過156天審訊、855頁判詞已確鑿證明:黎勾結外部勢力、煽動暴亂、破壞香港穩定,至今毫無悔意。該案證據確鑿,相信法官會謹慎考慮,作出公正審判,讓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得到應有懲罰。「事實證明,黎智英在獄中體重並無明顯變化,反映其在獄中待遇良好,所有健康問題均得到妥善治療,香港司法是公正且人道的。」陳勇指出,收押所醫療報告更戳破美西方炒作黎健康惡化的謊言。

黎智英若得逞 美必長驅直入

事實上,今年一月以來,美國悍然入侵委內瑞拉,以及特朗普變本加厲的國際霸凌行徑,遭到全世界譴責,更讓香港市民深刻認識到,美國過往所標榜的所謂「人權」、「自由」是多麼虛偽。而黎智英勾連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漢奸行徑又是多麼可怕。香港過去發生的「佔中」與「黑暴」,對香港帶來深重傷害,幸好中央及時止暴治亂,香港才能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

「假若黎智英得逞,美國必會長驅直入,造成深重災難。」他們同聲指出,對於危害國安、擾亂法治者,包括黎智英等,必須依法嚴懲,方能維護香港與國家根本利益。

罪大惡極|勾外力鐵證如山 操控《蘋果》煽暴亂

作為外部反華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核心代理人,黎智英長期以來勾連美西方、煽動反中亂港活動,其一系列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經多名從犯證人供詞、資金往來紀錄、通訊紀錄等多重證據印證,已無可辯駁。案件審理過程中,美西方試圖通過炒作謊言干預司法,但其抹黑言論均被事實逐一戳破。

黎智英與美方的勾連由來已久且布局深遠。自上世紀90年代起,他便攀附西方勢力,2000年結識美國中情局前僱員Mark Simon後,更搭建起直通美國軍政界的「關係網」。2013年至2020年間,黎智英分86次向Mark Simon轉賬約1.18億港元,其中9300萬港元被轉予各「泛民」人士及政黨,成為反中亂港活動的「金錢後盾」。黎智英在庭上供認,曾宣稱「為美國而戰」,妄稱西方需結盟對抗中國,並對特朗普政府的強硬對華政策表示贊同。他通過Mark Simon安排與美國高官、國會議員會面,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更在美方宣布制裁計劃後,主動指示部下草擬制裁名單,勾結賣國行徑昭然若揭。

黑暴期間,黎智英多次煽動市民上街參與暴亂,鼓吹推翻政府。

美西方抹黑不攻自破

在香港內部,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幕後黑手。2019年黑暴期間,他操控《蘋果日報》,將其淪為「亂港資金池」與「暴力指導手冊」,不僅美化暴徒打砸搶燒行徑,更刊印「完全抗爭手冊」教導暴徒製造使用暴力工具。修例風波期間,他屢次催促《蘋果日報》「催谷」市民上街,為「4·28遊行」「6·9遊行」專門印製政治口號海報,指示媒體採訪特定人士煽動民眾,甚至資助港青陳梓華赴海外勾結反華勢力,企圖統合反對力量攻擊特區政府。2020年推出的《蘋果日報》英文版,更遵照其「不需要平衡報道」的指示,編造虛假新聞、炒作「人權議題」,迎合西方反中情緒。

案件審理期間,美西方與反華分子炒作黎智英「健康惡化」「羈押待遇不人道」等謊言,企圖干預審訊。事實上,法庭確認黎智英獲配備心率監測設備及藥物治療,醫生證實其適合上庭;所謂「單獨囚禁」亦是根據其本人意願依法安排,特區政府始終保障其人道待遇。

黎智英的罪行,是對國家安全的嚴重侵犯,對香港法治與社會安寧的公然破壞。大量鐵證充分證明,其行為與新聞自由毫無關係,本質是勾外亂港的分裂破壞活動。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正是遏制這類危害行為的堅強屏障,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禍害香港的圖謀,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注定以失敗告終。

依法審理|法官關注如何證明沒繼續串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完成聽取黎智英和其他關連案件被告求情,法官押後判刑。全部被告完成求情共用時兩日,較法庭原先預留的四日用時縮短一半。

法庭昨日聽取了《蘋果日報》高層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的求情。黎智英、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及李宇軒等4名被告則於前日完成求情。

2019年黑暴亂港,大肆破壞港鐵、交通燈、銀行、商舖,市民人心惶惶,安全毫無保障。

《蘋果》5高層求情完畢

《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的代表律師在庭上引述陳的求情信表示,陳沛敏深深後悔,當時她已感到不妥,本應謹守傳媒原則。她知道要及早離職,但因健康出現嚴重問題,導致沉重的經濟負擔,不能輕易辭去工作。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關注,黎智英被捕後,《蘋果》員工是否應留意工作會否觸犯《國安法》,以及如何證明沒有繼續串謀。

《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的代表律師則求情指林是以員工身份被拖入渾水,需要聽從上級指示,又認為林在2021年6月23日已經從《蘋果》離職,符合香港國安法第33條「自動放棄犯罪」的減刑條件。但法官質疑,林只是在有多名《蘋果》高層被捕後才辭職。而辯方亦在庭上展示2021年6月24日出版的最後一期《蘋果日版》頭版,其中左下角刊有陳沛敏和林文宗的工作照片。

《蘋果》主筆楊清奇的代表律師陳詞形容,楊是「籠中老鳥」,需聽從上級指示。楊是家中經濟支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意識到自己可能違法,但也只能繼續遊走於「灰色地帶」。也許當初他應放棄「鳥籠」,可惜一切已經太遲。辯方指,楊是首名向警方提供協助的被告,他向警方披露自己所知的一切,包括手機和電腦等,顯示其悔意。

昨日庭上主要爭拗各被告是否屬香港國安法第29條所指的「罪行重大」,以及是否符合香港國安法第33條列出的從輕處罰條件。法官聽取全部被告求情後押後判刑,確定判刑日期後將盡快通知控辯各方。

(來源:大公報A1-A22:要聞 20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