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論壇|黎智英罪證確鑿 依法判決彰顯正義
文/高子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昨日強烈譴責英國廣播公司(BBC),就黎智英健康狀況作出不實報道,企圖捏造事實、誤導公眾,刻意為黎智英塑造「悲情」形象。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罪證確鑿,任何顛倒黑白、別有用心的造謠行徑,難掩其被香港法院依法裁定罪成的事實。香港法院依法對黎智英案的審理裁決,彰顯法治正義!
證據確鑿昭示公義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25年12月15日就黎智英案作出清晰明確的裁決,裁定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法庭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充分展示特區司法機構以事實為依歸、以法律為準繩的專業精神。
法庭在裁決中指出,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而是因為其多年利用《蘋果日報》散播煽動性文章、乞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國與香港特區,勾結外部勢力、以新聞為幌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黎智英與其團隊的非法行徑,早已違背了基本的新聞操守及社會道德。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審訊、審視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並聽取控辯雙方共逾千頁陳詞,最後得出清晰結論,堅實有據,無懈可擊。當中包括黎智英親自指導下屬推動「國際戰線」、直接請求外國政要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的明確紀錄,黎智英甚至在公開訪問中高呼「為美國而戰」。
這些鐵證如山的事實,足以證明黎智英並非單純的「新聞人」,而是一名徹頭徹尾的「外國代理人」,利用媒體作為反中亂港的工具。外國反華媒體和政客將黎智英塑造成「言論自由的受害者」、「民主鬥士」,實屬對事實的扭曲。
維護國安屬國際慣例
必須強調的是,通過法律保障國家安全免受威脅是國際通行慣例,英美等西方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律,其嚴苛程度以「嚴刑峻法」來形容也毫不為過。
BBC及背後的英國政客,對香港的司法公正指手畫腳,卻對自家更為嚴苛的國家安全法律視若無睹。英國2023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和《公共秩序法》,將「外國干預」和「妨礙公共秩序」列為重罪,警方可無搜查令拘捕疑犯,羈押最長達14天,甚至禁止示威者掩面、限制行動自由。任何「干擾公共機關運作或影響政府決策」的行為,都可能被判監。這些條文與英方口中「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立場,形成了極其諷刺的鮮明對比。
美國的情況更甚。2001年的《美國愛國者法案》在短短45天內完成立法,授予執法部門無限度監控權及拘留權。2021年「國會山暴亂」事件後,多名參與者被判重刑,主犯更被判監22年。
由此可見,美英等西方國家的國安法立場一向嚴峻,「立法快、判刑重」是其共同特徵。相比之下,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既保障基本權利,又維護社會安寧。事實擺在眼前,外國勢力又有何資格批評、干預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這些極其雙標的做法又是何等的虛偽與無恥?
(來源:香港文匯報A14:文匯論壇 2026/01/03)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