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田間到市場 法治護航千億「吉蔘」產業
長白山下,蔘田連綿。作為吉林省最具特色的優勢資源產業,人蔘產業正經歷一場法治變革。新修訂的《吉林省人蔘產業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規,是吉林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護航特色產業升級、優化營商環境的一次具體實踐。
吉林省人蔘產量佔全國總產量的60%,產業邁向千億級規模的目標已日益清晰。然而,種質資源保護不足、全鏈條質量管控不完善、品牌維護面臨挑戰等深層次問題,曾一度制約產業高質量發展。在這一背景下,系統性立法供給被提上日程,成為推動產業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手段。
法治護航 破解人蔘產業發展瓶頸
此次條例修訂工作由吉林省司法廳牽頭,歷經多年調研論證,堅持「問題導向」和「急用先立」的原則。修訂過程中,工作專班多次深入主要產區、企業及科研機構進行實地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累計收集117家相關單位反饋,並組織召開多輪專家論證會,梳理吸納各類意見建議70餘條。修訂後的條例在多方面作出創新性規定:對人蔘種質資源實施系統性保護與規範開發利用,確保產業源頭安全;強化從種植環境到加工銷售的全鏈條質量管理要求,保證產品安全與道地品質;明確加強「吉林長白山人蔘」區域公用品牌保護,建立嚴厲的侵權行為法律懲戒機制。
此外,條例創新性地納入了「推動人蔘全株開發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林下山參產品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探索」等條款,直接回應市場創新需求,從消費端拓展產業發展空間。這一系列立法創新,為吉林人蔘產業提供了穩定、權威的法律保障,使產業發展從經驗驅動轉向法治保障,奠定了高質量發展的堅實基礎。
民主立法 凝聚產業發展共識
良法出於眾議,善治始於傾聽。吉林省在條例修訂過程中,注重通過科學、民主的立法機制凝聚多方共識。立法專班堅持開放立法理念,先後開展多輪覆蓋省內外的深度調研,足跡遍及主要產區、企業、科研機構及市場交易環節;廣泛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匯聚行業專家、法律學者和從業代表智慧,精細打磨條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這一過程中,創新條款如「人蔘全株開發利用」「支持林下山蔘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探索」等應運而生,既回應了產業市場需求,又拓寬了高端人蔘產品應用空間。這種從源頭設計、系統考量的立法模式,使得法律不僅是約束工具,更成為引導產業創新、拓展市場的重要驅動力。
與此同時,條例修訂強調與產業實踐緊密結合,將成熟經驗與改革需求固化為法律規範,解決了長期困擾產業的深層問題。從種質資源保護到全鏈條質量管控,從品牌建設到侵權懲戒,條例形成了系統性、可預期的法治框架,為吉林人蔘產業走向標準化、品牌化、國際化提供了堅實法律保障。
制度聯動 驅動全域產業高質量升級
法治護航不僅需要頂層設計,更需配套制度支撐。在省級立法統籌下,吉林省委、省政府將推動人蔘產業高質量發展列為全省重點改革專項,制定了《長白山人蔘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2025—2030年)》,明確未來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勾勒出千億級產業集群的宏偉藍圖。
在此框架下,主產區的地方「小切口」立法實踐也迅速跟進。例如,通化市於2024年出台《通化市人蔘產業高質量發展條例》,針對參地輪作、土壤改良、道地性保護等本地實際問題,創設了具體管理制度。這些精準的制度供給有效破解了產業發展瓶頸,釋放政策紅利。數據顯示,2024年通化市人蔘產業綜合產值達到403億元,同比增長15.2%,佔全省產值比重顯著。
吉林的探索實踐表明,從單一產業的深度立法設計,到上下銜接的制度體系構建,法治供給不僅保障了產業權益、規範了市場秩序,也激發了創新活力。隨着新修訂條例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的落地,吉林人蔘產業將在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中持續成長,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特色產業法治發展路徑,為東北全面振興及其他特色資源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寶貴經驗。
【發布】大公文匯國際傳播中心
【採寫】盧冶
【編輯】王舒晞(見習)
【初審】田欣妍
【終審】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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