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麥美娟:委任管理人接管法團管委會 無剝奪業主權利 協助業主得到專業幫助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周禹含)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善後工作仍在進行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等今日(19日)下午5時30分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

麥美娟表示,政府今日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入稟土地審裁處,解散現有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以協助宏福苑業主處理火災後各項管理和後續事宜,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今次是特區政府主動啟動有關法律程序的首例。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周禹含攝)

至於該公司擔任委任管理人的時長以及業主如何對接,麥美娟表示,委任管理人現時是取代管委會的工作,當業主立案法團做決定時,要根據相關條例的要求進行。現時該管理公司取代管委會,會協助業主,例如尋找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

麥美娟強調,委任管理人並未取代業主立案法團中業主的角色,合約、銀行戶口、基金等資料會給委任管理人,以聘請專業人士審視法律程序,為業主提供充分全面的意見,協助業主更好地在業主大會上做出投票決定。

至於委任管理人的擔任時長,麥美娟表示,因程序複雜,暫時未有確切時間,但委任管理人須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並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

就業主是否表達希望政府接管,麥美娟表示,火災後,政府在不同階段提供適切幫助,在解決最初的緊急需求後,就需要考慮居民的長期需求。在作出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的決定時,政府亦有考慮到現任法團管委會成員未必能處理宏福苑複雜且大規模的問題,而業主亦很關注管委會問題。她提到,在過去一段時間,政府收到很多相關查詢,亦有業主提出希望由政府接管法團。

麥美娟再次強調,今次行動不是接管法團,而是接管法團的管委會,此次委任工作無剝奪業主權利,而是幫助業主更好得到專業幫助,以更好地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