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立案法團流弊不止 制度改革標本兼治

廉政公署成立專案小組就宏福苑大維修可能涉及貪污展開全面調查,昨日再有新進展。消息指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現任及前任主席被拘捕。本應維護業主利益的法團竟然淪為腐敗鏈條上的一環,充分證明特區政府同時推進刑事調查及成立獨立委員會、全面檢視制度缺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市民堅決支持政府對火災事件一查到底,追責到底,徹底清除樓宇維修中的腐敗土壤。

業主立案法團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大廈公契成立,代表全體業主管理屋苑公用部分,擁有廣泛的法定權力,包括委任或辭退物業管理公司、監督其工作;可簽訂合約、進行工程招標等。目前全港約一半私人樓宇成立了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運作得好不好,關乎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

問題在於,法團代表業主監督管理公司工作,但誰來監督法團呢?法團委員雖以「義工」之名掌權,卻無對等責任約束,造成「權力無限、責任有限」的畸形格局。宏福苑就是典型的例子,上屆法團拍板決定大維修,去年與維修公司簽訂了高達3.3億元的「天價」合約,引起大量業主不滿,怒轟法團黑箱作業,事件鬧到全城皆知。其後法團重選換屆,但有居民反映,曾質疑大維修工程有問題的新一任法團走馬上任後完全配合維修公司,對問題視而不見,簡直判若兩人。

宏福苑火災釀成重大傷亡,不合格的棚網、發泡膠圍封窗戶、消防警鐘系統失靈以至整個消防設施維護失當、八棟樓同時圍網維修等,是導致火勢迅速蔓延、火燒連環樓的直接原因。維修公司干係重大,法團也難辭其咎,而利益勾連加劇了失範失序。有人常以「關心」名義,借法團鞏固自身利益,法團則藉一些人的光環為不合理的決策背書,形成利益共生關係。一旦出事,有人則以「僅提供建議」為由切割責任,全身而退,讓監管體系徹底失效。廉署早前已拘捕12名人士,包括工程顧問、承建商、棚架工程分判商等,加上今次的拘捕行動,令人相信這可能是一次集團式、塌方性腐敗。

慘痛教訓倒逼制度創新,當務之急是立即調整宏福苑立案法團,政府應立即介入,保障災民權益,徹查工程黑幕和責任人。更為根本的是,政府須就宏福苑法團的制度性缺陷對症下藥,以更專業化的管理機制替代業餘治理,強制引入具資質的專業經理人負責樓宇維修,建立公開透明的工程招標與財務公示制度,賦予業主更低門檻的監督與訴訟權利,從根源上杜絕腐敗滋生。

需要指出的是,宏福苑法團管理失效只是冰山一角,反映香港在樓宇維修及管理上存在一系列制度性紕漏,是既得利益藩籬固化的體現。制度性的問題,只有通過制度性的改革才能解決。行政長官李家超成立了由資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賦予委員會廣泛的調查權力,並要求各部門全力配合委員會的工作,展現了特區政府標本兼治的堅定決心。

獨立委員會將從制度層面檢討樓宇維修中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建議,加強對業主立案法團的監管理當是其中一個焦點。另一方面,火災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期間發生,不少議員曾參與救災工作,對樓宇維修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有切身感受。相信新一屆立法會明年初正式履新後,配合特區政府修補制度性漏洞、加強監管將是重要工作之一。

民生無小事,何況樓宇管理維修關乎數以百萬計居民的身家性命和財產安全,其重要性再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從這個意義上說,宏福苑慘劇為推動系統性改革提供了重大契機。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