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罪成 特首歡迎法庭判決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就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行政長官李家超歡迎法庭的定罪判決。
法庭將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的案件,以及早前已承認控罪的八人的關連案件,一併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聽取求情,然後公布判刑日期。
李家超今日前赴北京述職前,在機場會見傳媒時說,法庭的定罪判決確認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他指出,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
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李家超說,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和同胞。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他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這天經地義的責任。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表示,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法庭於裁決理由中清楚指出,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懷有怨憤和憎恨。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特區政府留意到在黎智英案的執法、檢控、審判各個階段,均有來自四方八面的抹黑攻擊、干預施壓。然而,任何合理、明辨是非的人,只要詳細了解法庭今日頒下的裁決理由,都會認同法庭審判不偏不倚,外部勢力的卑鄙圖謀終會徒勞無功,不攻自破。
此外,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智英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