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黎智英罪名全部成立 法律界:法庭審訊公開公平公正 依法保障國家安全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系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以及涉嫌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案,審訊歷時156天,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的合議庭裁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香港法律界表示,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特區司法機關嚴格依照法律,經獨立、公正審理作出的最終裁決,是法官基於案件事實與法律條文作出的專業判斷,充分彰顯了香港法治的獨立性與專業精神。
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譚惠珠表示,黎智英三項串謀案經過兩年審判,今天被高院判三項罪名均成立,現押後待處理求情和判刑。該案審判過程中,有多位「從犯」證人作供,大量公開刊登過的刊物,及黎智英本人的公開言論及他和外國政客的活動及發言,黎公開要求美國政客和政府高層制裁中國及香港,證據確鑿。美國等國家的政客試圖施壓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這一切事情,香港人都看得很清楚。香港法院的法官、國安處的執法人員不懼壓力,按法律和法理處理黎案。兩年的審判過程中,有英美等多名外國使領館人員全程聽審,每天不同媒體報道案情,可見香港司法審判公平、公正、公開,法庭的判決根據證據和法理,獨立而公正。黎智英的罪行,對香港造成嚴重的損害,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對內地和香港作出制裁、煽動的行為嚴重影響香港的社會秩序和很多年輕人的前途,必須嚴正處理。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表示,法庭審訊公開、公平、公正,控方證據充足,法官依照事實、證據和法律作出了公正裁決。香港保留普通法等原有法律制度,法庭不會受任何干涉。法庭審視了海量證據,過程細緻嚴謹,充分體現了法庭對事實、證據與法律的認真考慮,絕無任何所謂政治考慮。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強烈反對西方反華政客採取雙重標準,干預案件的行為,此舉絕對是政治凌駕法律,絕對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要求歐美西方國家立即停止卑劣政治操弄,敦促所有外部勢力立即停止干預特區的內部事務和法院獨立行使的審判權。
國際法商精英會表示,甘願充當外國勢力代理人、出賣國家利益者,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嚴懲與歷史的審判,黎智英案件的依法宣判,正是極具警示意義的典型例證。黎智英三項罪名全部成立,判決彰顯司法正義、大快人心。黎智英落得此番下場,完全咎由自取,是其數典忘祖、甘做外國勢力反中亂港代理人與馬前卒的應得之報。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前提。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特區司法機關嚴格依照法律,經獨立、公正審理作出的最終裁決,是法官基於案件事實與法律條文作出的專業判斷,充分彰顯了香港法治的獨立性與專業精神。這一判決清晰劃定了法律紅線,更向外界傳遞出明確信號: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妄圖干預香港事務、挑戰「一國兩制」的外部勢力,都注定以失敗收場。事實上,維護國家安全與保持司法獨立並不矛盾,香港司法機關在審理國安案件時,始終堅守法治原則,這既是對國家安全的守護,也是對香港司法公信力的鞏固。
香港律師同行表示,判決完全符合法治精神與司法程序。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煽動大量青年參與街頭暴力,破壞商舖,導致眾多年青人誤入歧途,人生軌跡被徹底摧毀。其勾結外部勢力、妄圖破壞香港的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與市民福祉,罪行罄竹難書。香港法院此次判決,切實維護了法治權威與社會公正,進一步鞏固了香港法治根基,依法保障了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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