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神秘買家低價收購宏福苑單位牟利?種種亂象該停了!
大公文匯網報道,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火災,造成嚴重傷亡。大公報報道指,近期有神秘男子先後到訪區內多間地產代理行,想以低價購入宏福苑多個單位,不論質量。多家地產代理已表示,拒絕處理相關請求,並懷疑該名男子想趁低「撈貨」待日後再售圖利,認為有關行為極不道德,猶如在居民傷口上灑鹽。
這並非孤例。各式湧向災區的援助涉及龐大款項與資源,早已引起立心不良者垂涎。早前已傳出種種亂象:有人到銀行擅自更改通訊地址至宏福苑,有人假扮慈善機構人員在災場附近收集災民資料,更有非受災人士混在隊伍中,冒領援助物資與車費資助。
警方今日(10日)表示,日前偵破一宗假冒火災災民、向多家社福機構詐騙援助金的案件。一名36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詐手段獲取「災民證」,並以此騙取多項現金援助,最終被警方拘捕,將被起訴多項罪名。警方強烈譴責此類不法行為,批評有人趁社會重大災難之際,利用社福機構的善心進行詐騙,強調警方必定嚴肅跟進,追究到底。警方同時提醒市民,欺詐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均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分別可達監禁14年及10年,切勿以身試法。
相比之下,購買剛被烈焰蹂躪的單位,背後更牽涉未來可能的重建、復修等巨額工程與賠償,其動機與上述亂象相比,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不過有律師表示,即使宏福苑單位有損毀業權仍屬於原業主,因此交易仍可進行,因物業權益已受法律保障並於土地註冊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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