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勾外危害國安案 押後至明年3月再訊

黃之鋒。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於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串謀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高院前的第二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3月6日上午作第三次提訊日,以交付至高等法院。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28歲被告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者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來源:香港文匯報A16:港聞 202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