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調整收費方案 醫管局:公院殮房遺體免費存放增至28日

(大公報記者 伍軒沛)醫院管理局近日公布公立醫院殮房收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質疑遺體免費存放期只有3日,不符合實際流程所需時間,加重市民負擔。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表示,經考慮市民和持份者意見後,醫管局就公院殮房收費推出修改方案,把遺體免費存放期延長至28日,第29日起每日收200元、第36日起每日收550元,明年起實施。

盧寵茂重申引入收費並非為增加收入,主要是希望讓先人早日安息,同時減低公院殮房壓力,而且符合「能者共付、減少浪費」原則。醫管局行政總裁李夏茵估計在新方案下,大約10%存放的遺體可能需要付費。有殯儀業界人士認為新安排合理,並稱遺體需存放公院殮房超過28日的是較特殊情況。

盧寵茂昨日出席一個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表示,公院殮房服務屬於非醫療的輔助性質服務,主要是作短期保存,而隨着人口老化,在公院逝世的人數不斷增加,由2007年約3.2萬人,增至現時逾4.1萬人,增幅28%。他表示,醫管局在同期致力增加公院殮房儲存空間的設施,由2007年的1500個增至3360個,增幅124%,遠超逝世人數的增幅。同一時間,醫管局簽發死亡證的時間,保持超過95%可在三日內完成,食環署也承諾15日內安排火化服務。儘管如此,遺體在殮房存放的平均日數仍不斷上升,平均達三星期,個別更超過一個月,甚至超過一年,個別的公院殮房使用率有時候超過100%,情況並不理想。

盼收費引導市民善用資源

盧寵茂強調,公立醫院收費改革的其中一個原則是「能者自付、用者共付」,希望通過收費引導市民善用醫療資源,令醫療系統可以更持續化、醫療安全網更穩固。他強調,公院殮房引入收費並非為了增加收入,而是想引導家屬盡早安排殯儀服務,將遺體運送到殯儀機構,讓先人早日安息,同時減低公院殮房的壓力和擠迫情況。

李夏茵表示,近日聽到很多不同的社會聲音和關注,尤其是關於收費的步伐和幅度,局方希望從善如流,所以調整收費安排。根據醫管局數據,八成遺體在第28日離開公院殮房,餘下的兩成遺體中,有一半是申領經濟援助和獲得豁免的巿民,她預計推出新政策後,只有一成遺體存放需要付費。

殮房使用量超過100%,意味需要在同一貯存裝置內存放多於一具遺體。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黃立己表示,去年2月至5月,有8間醫院殮房使用率超過100%,今年高峰期有13間公院殮房使用率超過100%。數據顯示,遺體存放公院殮房的時間中位數為3星期。

李夏茵重申公院殮房收費原意是希望在世的人早些認領遺體,為先人舉辦葬禮,而且「大家都不想有些遺體要共用一個屍格」。她表示,在公院收費改革的過程,有諮詢病人意見,今次會汲取教訓,日後諮詢對象可以更廣闊。

殯儀業:新收費安排合理

香港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認為,新方案的安排合理。「(先人)要在醫院殮房放超過28日是比較特殊的情況,一般一個月內都能搞掂。」他解釋,一般而言,先人離世後需要三個工作天批出死亡證,但也有特殊情況,如果先人於星期五離世,因為周末而可能要額外等候數天。然後申請焚化爐排期一般需時15天,加上籌備工作,從先人離世到完成殮葬,一般需時20多天。

吳耀棠指出,離世超過一個月而仍未離開殮房的個案,有些是申請將遺體運回內地土葬,或在香港某些機構的墳場進行土葬,由於手續複雜,審批時間或較長,「如果超過28日,要畀返少少雪房錢,我覺得都好合理。」

恩恤安排|有經濟困難可申豁免收費

醫管局昨日表示,公立醫院殮房引入收費安排下,為有經濟困難或特殊情況家庭而設的全面豁免機制將維持不變。換言之,收費目標只是針對有能力且延誤處理後事的家庭。

全面豁免機制包括為合資格的經濟援助受助人提供費用豁免、按醫療費用減免比例作出恩恤,以及豁免因死因裁判等非家屬能控制因素所引致的延誤收費。如家屬為先人繳交殮房服務收費時有經濟困難,可以向醫院尋求協助,醫院可按實際情況協助家屬申請豁免有關費用。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專職醫療)潘綺紅表示,如病人生前是領取社會援助等,可直接獲全額減免,有關機制是「跟先人身份資格」。

據了解,殮房收費並非香港獨有做法,外國醫院亦有類似安排,例如英國大多數的國民保健署(NHS)醫院,提供5至7天的免費遺體護理和儲存服務,之後按日收費,以確保資源分配合理。

影響遺體|冷藏難持久 三周後開始腐化

遺體在進入公立醫院殮房後,會在攝氏零下5度的低溫下保存。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表示,長期冷藏的防腐作用並不理想,可能影響家屬瞻仰遺容時的感受。

現時公院殮房遺體存放的平均日數為三星期,盧寵茂稱,遺體在冷凍的情況下,三星期未能完全發揮防腐作用,會開始有腐化情況;冷凍至四星期已經是極限,遺體容貌可能受影響。殯儀機構則有更高的技術,而不只是冷凍遺體。

據了解,醫管局的殮房主要採用冷藏方式儲存遺體,儘管能暫時減緩分解,但長期冷藏(特別是數周或數月)的防腐作用並不理想,可能會對遺體造成影響,例如皮膚出現冷凍傷害或變色,遺體狀態變差,影響家屬瞻仰遺容時的感受,對家屬和先人皆非理想。

(來源:大公報A9:港聞 202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