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北車站通緝犯公然性侵七旬港女 台北地檢署求刑7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0月9日,台灣一名44歲邱姓通緝犯在台北車站大廳性侵一名香港籍女子,案發過程長達10分鐘,期間無人制止,直到一名馬來西亞籍大學生報警,案件才曝光。據台媒報道,10月28日,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求刑7年。

據報道,受害的七旬婦人獨自從香港赴台灣觀光,遺失一個行李箱,在台北車站睡了4、5天,遇到同樣睡在車站的露宿者邱勝明,閒聊在台灣見聞,露宿者對婦人稱北車之王,若找到行李會歸還。日前婦人離開台北旅遊,搭車再回到台北,選擇在台北車站過夜,並詢問露宿者有無行李下落。

受害婦人指控,她在台北車站過夜數天,期間見到邱勝明3次,初步認識有喝酒聊天,邱男曾在飲酒期間不斷說「撩妹話語」搭訕,還告白說想結婚。她認為邱男是開玩笑,還回答「那你去買鑽戒」,未料邱男趁她喝醉性侵。她錄口供後已按照行程規劃離開台灣。

起訴指出,10月9日中午,受害婦人和邱勝明在內的數名露宿者在台北車站喝酒聊天,直至下午3時許陸續散場,婦人醉酒在地無動彈。至下午3時22分許,邱男涉雙手抱着婦人拖到牆邊,公然在車站大廳性侵得逞,過程約10分鐘。

檢方查出,邱勝明因竊盜等案件遭判刑,應合併執行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但未繳納罰款被通緝,才出沒在台北車站大廳。此案經位處台北車站二樓的遊客目擊現場報案,鐵路警察獲報後調閱閉路電視,當日下午3時37分逮捕邱勝明到案,依法送辦。

邱勝明到案稱喝酒不記得,但見到閉路電視等畫面則認罪,當日因竊盜案發監執行,事後邱男翻供,辯稱無性器官接觸。檢方認定,邱勝明公然在台北車站人來人往大廳犯案,翻供且態度惡劣,全案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建請法院重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