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認向女子噴殺蟲水 判囚2月緩刑2年賠償2000蚊

何伯今年5月在屯門兆康站與他人爭執後向對方噴射殺蟲水。(網絡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因追討450萬存款事件一度成為全城熱話的77歲「何伯」,涉嫌於今年5月在屯門兆康站與他人爭執後向對方噴射殺蟲水。何伯早前承認一項襲擊罪,案件今日(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終判何伯監禁2個月,緩刑2年,以及賠償事主2000元。

77歲被告何煊,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5月25日,在新界屯門兆康路港鐵兆康站大堂D出口襲擊女子X,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