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恒|以市民福祉為首任 網約車合法化促良性競爭
網約車近年在香港得到發展,證明了是市民的選擇、社會的需要。從第一個網約車平台落户香港,距今已經超過10年。在這10年間,一直未有相關法例去規管和保障市民、司機和平台,是不理想的。我有幸參與立法會《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就制定網約車規管框架貢獻一點意見。對於條例在充分討論後獲得三讀通過,我認為,是政府積極回應社會上聲音的證明。
在法案委員會的會議上,不少議員同事都贊同,網約車是全球趨勢。而在香港,由於歷史遺留的問題,的士牌照成為投資工具,持牌人缺乏誘因去提升車輛質素,的士司機辛苦工作但收入不多,很難要求「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結果導致結構性惡性循環,令的士服務質素追不上市民的期待。而網約車的出現,正好填補了這個期望值缺口。
對於市民來說,的士、小巴、網約車都只是一種交通工具,按需要選擇。如果通過良性競爭能提升交通工具的質素,得益的是市民。
而對於司機,我認為,首先要搞清楚的士車主和職業司機的分別。的士車主是的士牌照的持有人,而職業司機是在提供駕車載客服務的人。根據2023年7月立法會文件指出,截至2023年4月30日,香港大約只有8000個的士牌照持牌人或持牌公司,但是政府同年統計顯示,本港大約有46,000個活躍的士司機。因此,有理由相信八成以上的士司機都不是持牌人,而是受僱或租車搵食的職業司機。
近幾個月來,已有不少職業司機接受過傳媒訪問。很多司機表示,明白網約車是大勢所趨,部分司機更指自己有在兼職網約車工作,甚至直言,如果駕駛網約車是合法的話,哪裡收入多就去哪裡工作。如果政府當局能夠制定出申請簡單、收費合理的網約車牌照制度,我相信,能夠為職業司機帶來多一個就業選擇、改善待遇。
現時,香港並未對的士車齡設置上限,根據2023年3月時任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的士交通意外的質詢回覆,市面上仍有不少車齡20年或以上的的士,部分車廂殘舊欠整潔,為不少市民所詬病。因此,我認為《條例草案》訂明網約車車齡規定低於12年,是合理的。一般來說,車齡12年以下的車尚算新淨,該車齡段的二手車售價亦較平宜,司機可用能夠負擔的成本進場,亦能吸引更多市民善用自己的時間和閒置運力,加入兼職司機行列。
根據香港現有網約車平台呈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平台旗下的司機只有31%屬全職。市場的供求是會自行調節,一般來說,全職司機做膽,在大時大節、繁忙時間由兼職司機補位,對市民、司機和平台,都是較理想的生態。
可是,現時在香港召喚網約車後到登車,至少需要5至10分鐘,而在內地,則只需要1至2分鐘,差距原因是網約車的供應量不同。我期望,當局在制定網約車數量上限時,可以充分考慮網約車的特性,同時用好全職司機和兼職司機,以確保市民在叫車時有足夠車輛接單,市場上有足夠的運力去支持網約車平台運作。
政府是次為網約車制定規管框架的目的,不是要增加低水平「內卷」競爭,而是善用本港的閒置運力,為市民提供多一個更優質的合法出行選擇,為司機提供多一個更優質的合法就業機會。
曾幾何時,的士上總有一本《香港街道大全》,後來「call台」提供問路服務,到現在人人都有智能電話實時地圖,香港司機一直在其能力範圍內提升服務質素。只是社會進步,市民對公共交通服務的期待超出了司機們的努力,而這個差距,是可以透過科技去補足的。
除了現時已有具透明度的車費和行程資訊,以及服務評價機制外,我建議當局活用科技,定期研讀各網約車平台的數據,瞭解市場實際需求,建立更靈活的機制去調整運力,迅速應對市場變化。
同時,現有網約車平台存在著難以直接聯繫客戶服務的問題。我希望,當局可以考慮研究在牌照申請條款和服務承諾裡,加入更細化的服務規範,為平台服務引入良性競爭,更好地滿足香港市民的出行需求,為司機爭取更好的待遇。
我期望,政府當局以香港市民的福祉為首要考慮,合理地平衡不同群體之間的需求和權益,做到對市民搭車、對司機搵食、對平台營運、對當局監管都簡單方便有保障,為香港社會更健康發展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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