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棄熒光棒有毒 走塑年半仍有售

(大公報記者 古倬勳〈文〉調查組〈圖、視頻〉)明天是中秋節,不少市民會出外玩燈籠及熒光棒。特區政府在去年實施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產品(走塑)第一階段法例,規定不可售賣即棄塑膠餐具及即棄熒光棒等產品,從源頭減少塑膠污染,並推廣「走塑」文化。然而,大公報記者在中秋節臨近期間,發現仍有商戶售賣即棄熒光棒;網購平台亦有商戶售賣即棄熒光棒並提供可郵寄至本港。

有環保專家表示,即棄熒光棒的熒光劑有毒,除了會對環境造成污染,也有可能引起皮膚過敏、紅腫、發癢等症狀,不適宜用作玩具。有環保專家建議,當局可要求在港營運的電商平台禁止在港銷售或送遞即棄熒光棒,以及主動遮蔽相關關鍵字,以解決仍有相關產品流通的情況。

政府去年4月起落實第一階段「走塑」,規定禁止售賣及提供即棄膠餐具、膠飲管、熒光棒等,並提供半年的適應期。中秋節前夕,大公報記者日前到多個店舖了解,走訪的大部分文具店都已經無售賣即棄熒光棒。其中在深水埗白田商場一間文具店,商戶表示自去年10月適應期過後,便不再售賣即棄的熒光棒,否則會面臨罰款,但也提到不排除可以在淘寶等網購平台買到,甚至可以郵寄至香港。

不過仍有部分商戶未了解法例,仍售賣即棄熒光棒。日前大公報記者來到慈雲山一間文具店,記者向有關店員問及是否有即棄的熒光棒售賣時,對方便拿出一盒即棄熒光棒,內裏約50支,索價30元。店主向記者表示,是為了自用而入貨,因為看到記者想玩熒光棒而拿出來出售。

釣魚用品店賣熒光浮標

記者及後也前往釣魚用品店了解,發現有商戶仍在售賣用作浮標與魚餌的即棄熒光棒。位於佐敦渡船街的一間釣魚用品店,可購買從日本進口,用作夜釣的即棄熒光棒,店主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該類用作夜釣的熒光棒是否也被歸類於「走塑」範圍內禁止銷售的商品之一,但該類進口的熒光棒在日本已經很少售賣,取而代之的是用電的熒光棒。另一間在深水埗鴨寮街的釣魚用品店也有銷售用作浮標、小顆的即棄熒光棒。

雖然在大部分實體店都看不到有售賣即棄熒光棒,但記者在多個網購平台,包括淘寶、拼多多及Carousell等,都可以見到有商戶售賣熒光棒。在拼多多可見到有多種熒光棒售賣,價錢最低不到3元人民幣;在Carousell也可看到多個售賣即棄熒光棒的頁面,由15至25港元不等。記者在淘寶與售賣即棄熒光棒的商家客服聯絡,查詢是否可運送至香港,客服說選擇平台集運即可運來香港。

環保署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管制即棄塑膠法例自去年4月實施後,該署已巡視約兩萬個零售點,包括文具店和有售賣釣魚用具的商戶,並向他們發出信函提醒有關法例要求,大部分違規情況在短時間內已作出更正,去年4月至今年9月間,該署只接獲一宗涉及銷售即棄熒光棒的投訴,經調查後發出書面警告,其後覆檢確認該商戶已更正。

環保署:相關店舖已下架

就大公報記者日前了解過的釣魚用具店及文具店,該署發現有四間釣魚用具店售賣少量受管制的即棄熒光棒,有關商戶已即時將該等熒光棒下架,如後續跟進調查發現相關商戶仍未合規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臨近中秋節,該署亦已向相關商戶發出信函,再次提醒他們切勿售賣即棄熒光棒等受管制產品,以確保業務符合法例要求。

就有網購平台售賣熒光棒,該署表示一直有留意本地網購平台,並提醒相關平台在本港供應的產品須符合法例要求,若發現有關平台售賣受管制的塑膠產品會進行跟進調查,並按情況作出相應執法工作。法例下的管制計劃並不針對一般市民,只針對在業務過程中製造、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的行為。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發言人又指,留意到越來越多市民明白到因熒光棒不能重用或回收且含會污染環境的化學物質,因而轉用其他替代品,署方會繼續以宣傳教育推廣為主軸,以執法為輔,從而更進一步推動社會的「走塑」文化。

遵守法律|團體:規管網購 從源頭解決問題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有些小型商戶如文具店等仍售賣熒光棒或許屬不小心,他指出,明白有些人仍然很懷念玩熒光棒,但香港之所以禁止售賣熒光棒除了因為它是一種即棄塑膠,也因為裏面的熒光劑有毒,本來就不適宜當作一種玩具,環保署果斷淘汰熒光棒值得支持。

對於有網購平台售賣熒光棒並可運送至香港,陳永傑認為《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已禁止以銷售作為目的的展示,包括在網上的展示,因此在本港營運的網購平台也須遵守相關法律,建議環保署提醒跨境的網購平台主動遮蔽與熒光棒有關的關鍵詞,並表明產品不向香港地區銷售和發貨,亦不讓消費者付費購買,處理方式與刀具、藥物等不准出口至香港的產品一致。他表示,相信部分仍售賣熒光棒的商戶貨源亦來自網購平台,只要規管好網購售賣情況,便有助從根源解決問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有些商店仍在銷售熒光棒,有可能是出售貨尾,或者因為實施禁令已超過一年可能忘記此禁令,甚至可能有人認為過去都一直未有執法而心存僥倖,由於法例只是規管出售及供應的行為,使用即棄熒光棒並不違法,也因此難免如塑膠餐具法例一樣,會有人從網購平台購買回港使用,此現象並不健康。他提醒商戶自律,不應該鋌而走險出售相關產品,一同協助社會提高環保意識。

議員:或須審視執法力度

梁熙建議當局了解市面現時出售熒光棒的情況,如果仍有商店出售,可先以勸喻或警告形式呼籲他們不要再入貨及出售。如果屢勸不聽,甚至熒光棒再次售賣得成行成市,政府可能有需要審視執法力度,達至原本實施此法例的初衷,即透過立法禁售而改變市民習慣,做到大幅減少即棄熒光棒的供應,令其絕跡。

話你知|推動減廢 去年4月起實施「走塑」

「走塑」於去年4月起實施,店舖不准售賣即棄熒光棒。圖為前年中秋節小童玩熒光棒的情景。

為從源頭減少使用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以減少塑膠污染對海洋生態和人類健康的影響,政府於去年4月實施首階段的管制即棄塑膠相關法例,規定所有發泡膠餐具、即棄膠餐具、包括食物膠籤等有成熟替代品的產品及非生活必需品(例如充氣打氣棒、熒光棒等),均不可銷售或免費供應。其間,提供業界6個月的適應期,期望業界透過積極配合停止售賣或提供受管制的即棄塑膠產品,令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有所改變,達至有效的減廢成果。

(來源:大公報A4:要聞 202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