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襲擊議員案今再訊 預計審訊持續約3日

正就「35+顛覆政權案」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周禹含 攝)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周禹含)正就「35+顛覆政權案」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由於林卓廷否認上述控罪,案件今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林卓廷身穿着黑色西裝現身,神色憔悴。

案情指,2019年,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期間,建制派及民主派分別派員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導致議會「鬧雙胞」。被告林卓廷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涉嫌襲擊、妨礙或騷擾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是「林被指控罪行的受害人」。

律政司早前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讓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周浩鼎、葛珮帆,以及5名立法會人員或受僱於立法會的人(包括立法會保安人員及前總議會秘書)為案件作證。預計審訊將持續約3日。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