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強獲委高院上訴庭法官 馮庭碩獲委原訟庭法官

司法機構委任司法人員。(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司法機構今日(11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健強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以及馮庭碩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有關任命均於明日(12日)起生效。馮庭碩現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有關任期將於同日起終止。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獲委任的法官簡歷如下:

陳健強法官

陳健強法官於1960年在香港出生。1983年在英國東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他於1984年、1986年、1990年及1995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香港、澳洲首都直轄區及澳洲聯邦法院和新加坡獲大律師資格。200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1985年至1986年期間,於前律政署任職,1986年起私人執業。1994年和1995年期間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暫委法官,及於1997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2006年至2012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01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於1971年在香港出生。1995年及1997年在英國劍橋大學分別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及文學碩士學位。1996年完成英國倫敦法律學院大律師專業課程。1997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林肯律師學院)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8年起私人執業。2012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14年、2015年及2016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自2018年起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