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寶料明年第四季推出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 服務須符合三大要求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周傾芫)規管網約車服務是社會關注良久的議題,《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9月5日刊憲。運輸及物流局今日(10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目標是在2026年第四季度推出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
根據規劃,未來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實體——包括平台、車輛及司機均需取得相應資質。具體而言,第一,乘客必須通過持牌平台預約服務;第二,用於載客的私家汽車須持有專門的「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第三,駕駛員須獲得「網約車駕駛許可證」。若未滿足上述條件擅自從事載客取酬活動,將構成刑事犯罪。
對於網約車平台而言,申請方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公司,並需證明具備足夠的營運經驗、財務實力、資本投入以及符合要求的董事資格等。此外,持牌平台肩負多重責任:一是對註冊司機進行全面審查,確保其持有有效許可;二是完整備份所有運營記錄並提交給運輸署署長;三是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可能面臨吊銷牌照的處罰。
在車輛方面,參與網約車運營的私家車不僅要辦理營運牌照,還需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並在車內顯著位置展示標識。「人車綁定」政策的實施旨在防止牌照炒作和流入黑市市場,從而鼓勵真正有意從事該行業的司機加入。
關於司機的個人條件也有明確規定:年齡需滿21歲,過去5年內無交通肇事記錄,且須通過相關考試方可獲准上崗。值得一提的是,現有出租車司機也被允許申請轉為網約車司機,這一舉措有望吸引年輕新人進入行業,注入活力。
陳美寶強調,網約車與出租車並非零和博弈關係,而是相輔相成的存在。例如,出租車獨有的禁區分站上下客特權將繼續保留,而網約車則能有效釋放更多運力,兩者共同豐富市民出行選擇。為避免惡性競爭並兼顧道路承載能力,政府還將對網約車總量進行調控。
針對當前存在的非法載客現象(俗稱「白牌車」),此次草案亦包含嚴厲打擊條款。違者將面臨至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的停牌處罰,同時還要繳納罰款甚至接受監禁,涉案車輛也將被扣押,而涉事平台同樣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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