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賣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安徽率先立法
當前,隨着內地外賣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數量不斷增加,如何保障其勞動權益成為社會熱點話題。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規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在發布會上,安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表示,目前國家尚未出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安徽省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進行立法,在全國是率先嘗試,這是安徽省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重要舉措,為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撐。
明確適用範圍 規定勞動權益
此次安徽出台的《規定》共24條,規定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概念,即指線上接受互聯網平台發布的配送、出行、運輸、家政服務等工作任務,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網約服務,並獲取勞動報酬的勞動者。
同時,《規定》明晰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權益,包括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益。
強化政府職責 落實平台責任
對於政府主管部門,《規定》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商務部門等四部門的職責,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規定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勞動者,按照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建立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聯合激勵懲戒機制,完善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處理相關投訴、申訴等。
對於企業、平台用工合作企業,規定企業不得違法設置性別、民族、年齡等歧視性條件,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押金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違法限制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多個平台就業;應當依法為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按時足額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設置侵害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的考核指標等。
【發布】大公文匯國際傳播中心
【採寫】朱順傑
【編輯】劉暢
【初審】田欣妍
【終審】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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