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傑莊 | 加強維護網絡安全 嚴打網絡詐騙
文/吳傑莊博士
隨著科技迅速發展,市民的生活愈加依賴網絡,網絡空間是國家安全、以至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關鍵;然而,網絡詐騙罪案日益猖獗,而且犯案手法層出不窮,無孔不入,網絡安全不僅影響個人財產,更關乎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以至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保安局近年在維護網絡安全和打擊網絡詐騙的工作不遺餘力,努力有目共睹,就如迅速制訂《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在今年初得到立法會三讀通過,這是香港第一個全面的網絡安全立法,旨在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免受網絡威脅,確保必要服務以及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活動的可靠運作,有力保障香港的網絡安全。筆者期望特區政府未來繼續不斷完善和提升網絡安全和反詐騙工作。
雖然,香港目前有法規應對網絡罪行,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則上都適用於網絡世界。但正所謂「道高一呎,魔高一丈」,全球各先進地區的網絡詐騙罪行近年也有持續上升趨勢。根據警方數字,香港去年錄得44,480宗騙案,損失金額達到91.5億元,其中約六成為網上騙案,幾乎每14分鐘便有一宗。
筆者一直關注網絡詐騙問題,在2023年提出「全面打擊網絡詐騙罪行」議案,並成立「民間反詐騙大聯盟」,期望結合地區人士和業界力量防範詐騙罪行。從筆者接到數以百計的求助個案中察覺到,由於不少案件涉及騙徒身處海外,增加破案難度,筆者認為,要有效打擊網絡詐騙,必須有策略針對網絡騙案發生後攔截可欵網站的資金流向,堵住騙徒將錢轉走,低騙徒的獲利機會,同時加強與海內外各個執法部門合作和交換情報,盡快在全球偵緝幕後主腦,並凍結其資產,務求做到「打蛇打七吋」,直擊網絡詐騙的要害。
事實上,多個海外地區也有這類針對性的打擊網絡詐騙措施;例如新加坡早前通過《防詐騙保障法》,授權警方在合理懷疑有民眾遭到詐騙、可能向騙徒匯款時,向銀行發出限制令,凍結受騙人銀行賬戶並限制交易;馬來西亞就推出反詐騙平台,當民眾遭遇詐騙時,只要撥打相關號碼,平台就會啟動,通過AI等技術識別可疑交易,幫助受害人追蹤資金流向。
另外,歐盟亦設立反欺詐辦公室(OLAF)協調跨國反詐行動。內地執法部門就借助金融科技公司之力,將技偵戰法和區塊鏈大數據資料,運用到加密貨幣案件中,在多個省市偵破加密貨幣犯罪案件,追回上百億元資金。
除了打擊罪犯,也要加強對受害市民的保障。內地的反詐騙法規和措施中,除了預防和打擊,也提供了「救助」機制,包括運用商業保險和基金去分攤普羅市民遇騙受害時的損失,例如內地早年已有支付平台便聯同保險公司推出「防電訊詐騙保險」。歐盟則訂立法規保護個人信息,減少因數據洩露導致的詐騙,同時設立詐騙責任轉移制度,若銀行或金融機構未能完善客戶身份驗證等程序,令客戶蒙受欺詐損失,銀行需要承擔責任。
筆者建議政府牽頭建立一個跨界別的協作制度,有系統地組織金融業界、電訊業界、互聯網業界、科技業界與政府相關部門合作,更好地透過高科技手段,從源頭堵截網絡詐騙罪行,消滅網絡詐騙罪行於未燃,建構更好更有力的反網絡詐騙系統,進一步提升網絡安全和反詐騙效果。
總括而言,網絡安全已成為全球最複雜、最嚴峻的社會安全問題之一。要有效維護網絡安全,必須持續加強網絡安全整體防護能力、提升互聯網核心技術、打擊虛假信息、防範網絡犯罪及駭客攻擊等等。不僅需要嚴格執行相關法規,還要根據時代發展需求,適時提出優化措施。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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