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網絡成癮堪憂 加強措施減禍害

文/吳傑莊博士

兒童及青少年過度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引發的問題,令人憂慮,極須正視。早前有齣影集《混沌少年時》﹙Adolescence﹚在全球掀起震撼回響,集中13歲少年懷疑殺害女同學,揭露青少年沉溺上網、網絡社群激化情緒、迷失價值觀的崩壞過程,突顯當前青少年教育危機,成為家長熱話。

其實,近年已有大量研究顯示,未成年人士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不但會影響視力與學習,其體能發展、社交技巧、情緒控制、睡眠時間和質素等也會大打折扣。香港不少中小學學生返學、放學都機不離手,家長縱容嬰幼兒濫用「電子奶嘴」亦極為普遍。

早於三年前筆者已在立法會上提出相關問題,關注兒童沉迷上網的風險,網絡是另一個維度的世界,錯縱複雜更甚於現實世界,兒童滑手機、上網會滑到什麼地方、進入了誰人的世界呢?任由心智未成熟的兒童留連網絡世界,情況形同獨留兒童在陌生地方,甚或放任兒童在品流複雜的街上遊玩,很容易會接觸到不良訊息、學壞、遭遇霸凌、受到詐騙、甚至面對色情及暴力對待。因此,筆者認為,家長有責任照顧子女進入網絡,不應縱容子女過度上網及使用電子屏幕產品,減少「電子奶嘴」現象,更不應獨留子女在網絡世界之中。

雖然,香港衞生署於2018年更新了相關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健康建議,包括建議2歲以下的嬰幼兒除了在家長陪同下作視像交談外,應盡量避免接觸電子屏幕產品;2至5歲兒童則應限制每日使用屏幕時間少於一小時,亦要在家長指導下進行。但是,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以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做得更好、更多。

內地早年已基於電子產品及沉迷上網對未成年人士的危害,透過實名登記制等方法,來限制青少年上網、打機及瀏覽社交網站的行為與時數。近年越來越多西方地區也相繼引入類似限制或訂立指引,訂明嬰幼兒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時間,例如澳洲去年就立法制止未滿16歲人士使用社交媒體平台。

另外,韓國政府早於2011年已將俗稱「強制關機法」的制度納入《青少年保護法》,規定16歲以下青少年,在午夜12時至清晨6時間,不得登入電玩網站,由遊戲公司負責執行,違規可被罰款及監禁,其後又提出修例,由未滿18歲人士的家長或監護人,設定子女的打機時間。日本香川縣議會亦曾通過《網絡·遊戲成癮對策條例》,規定學校或家長,有義務規管未滿18歲兒童及青少年打機的時間。

政府應該發揮領導作用,除了加強宣傳和教育,還可設立專門的研究機構,持續跟進兒童和青少年使用科技產品的情況,包括進一步制訂青少年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的守則或指引,針對性地保護青少年的網絡安全。

社區方面,家長和教師應該成為孩子健康使用屏幕產品的榜樣和指導者。例如,家長可以與孩子一起制定每天使用電子屏幕的時間表,鼓勵孩子利用屏幕進行學習,而不是僅僅用來玩遊戲或瀏覽社交媒體。同時,學校應該將數字素養教育納入課程,幫助學生學會如何正確使用互聯網,並增強他們辨識虛假信息和應對網絡欺凌的能力。

除了政府、家庭和學校,科技企業也應該承擔起社會責任。筆者認為科技企業有義務在產品設計中考慮用戶的健康需求。例如,遊戲公司可以引入「健康模式」,限制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間;社交媒體平台可以設計提醒功能,提示用戶長時間使用應該休息。科技企業還可以與學校和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動數字素養教育,為家長和教師提供相關培訓,幫助他們更好地引導孩子使用科技產品。

筆者呼籲大家一同攜手,為我們的下一代創造一個更健康、更平衡的成長環境。讓科技成為孩子們成長的助力,而不是負擔。

(筆者為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