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周家斌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20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桂林市委原書記周家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家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旅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家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家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桂林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周家斌出生於1964年9月,山東鄄城人,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南寧市副市長,南寧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
2011年,周家斌任北海市委副書記、市長,2015年轉任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2017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
2021年2月,周家斌任桂林市委書記。2023年1月,他升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繼續兼任桂林市委書記,2024年12月官宣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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