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早識別和協助視障兒童
視覺障礙(簡稱視障)是指視覺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患者因為視覺敏銳度降低或視野受損,無法有正常視力,從而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在香港,視障的定義是參照世界衞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而訂定,可分為:
失明:視覺敏銳度為3/60或更差,或視野範圍縮窄至10度或以下;
嚴重視障: 視覺敏銳度為6/60 至3/60;
中度視障: 視覺敏銳度為6/18至6/60
(注:視覺敏銳度6/60,代表正常視力者在60米距離能看見的物件,患者則需在6米或更近距離才能看見。)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資料,在已發展國家當中,每10,000名兒童當中,約有3名屬失明。香港方面,根據「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統計報告,截至2025年3月份,本港有255名15歲以下的兒童自願登記為視障人士。另外,根據衞生署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資料顯示,2024年就有約46名視障新症個案。
視障主要原因包括眼部結構性疾病,如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病變和白化病,或腦部受損,例如因缺氧、創傷、細菌或病毒感染而影響了腦部負責分析影像的區域。
由於視覺的障礙,孩子看不清周圍的環境,移動時會較為猶疑,也較難學會走路。視障直接影響手眼協調,以致孩子的小肌肉發展較慢。孩子往往需靠聽覺、觸覺、前庭、本體感、嗅覺及味覺等來獲得訊息及學習。視障亦影響孩子的語言發展,他們因未能看清楚父母的面部表情,阻礙了與父母之間的眼神交流及其他非語言溝通,如面部表情及身體語言的運用,影響了早期親子關係和社交互動。他們亦因較難掌握詞彙及概念,通常有語言發展遲緩的情況。
在視力評估方面,衞生署母嬰健康院為4歲至5歲學前兒童提供「學前兒童視力普查」服務,以便及早發現視力異常(例如弱視、斜視、嚴重的屈光問題)的兒童,以及轉介他們到眼科專科醫生作進一步的視力評估及治療,保障兒童的視力及視覺發展。
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於學生健康服務中心為中小學生進行周年健康檢查時會作視力測試,旨在及早發現學生的視力問題,及評估相關問題是否得到適當矯正(包括配戴合適的眼鏡)。學生經檢查後如被發現有視力健康問題,將獲轉介至醫院管理局專科診所接受詳細評估及跟進。
衞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一直致力協助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為他們提供綜合專業評估及支援服務,幫助家長及早識別問題,為子女安排適切的訓練及治療,克服日常生活的挑戰。 部分視障兒童接受手術後,視力可得以改善,亦有患者可透過合適的矯視鏡片及光學輔助工具協助,充分運用剩餘視力。
衞生署鼓勵視障兒童及家人樂觀面對,儘管孩子視覺功能受損,但他們仍能健康成長。
如欲知道更多支援視障兒童的資訊,可瀏覽網頁
https://www.dhcas.gov.hk/tc/visual_impairment.html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