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廣東南海伏季休漁將於5月1日12時開啟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23〕1號)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廣東省2025年海洋伏季休漁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農農函〔2025〕335號),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廣東將實施南海伏季休漁。

休漁海域範圍為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除釣具以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應休盡休。釣具漁船主動向屬地漁業主管部門及所屬海洋綜合執法機構報備實行休漁的,也納入休漁管理。

在休漁期和休漁海域範圍內,休漁漁船要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網入庫」管控要求,必須在船籍港休漁,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區休漁、跨市休漁。休漁期間因防颱風等原因需要在省內轉港休漁的漁業船舶按相關規定執行。

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隊伍將堅持最嚴格的伏季休漁執法監管,落實南海伏季休漁制度,強化漁船漁港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嚴格管控免休釣具漁船,嚴打涉漁「三無」船舶及違反休漁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休漁制度順利實施及休漁期間漁船漁港安全和消防形勢穩定。

廣東海洋綜合執法隊提醒廣大漁民,請自覺遵守南海伏季休漁制度有關規定,對違反休漁期制度的行為,一經發現,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發布】大公文匯國際傳播中心

【採寫】徐紅

【編輯】劉暢

【初審】田欣妍

【終審】鍾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