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案二審4月30日上午審判

明天(4月30日)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北京廣播電視台《天天體育》官方微博4月29日消息,明天(4月30日)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在今年全國兩會中,最高法工作報告點名李鐵案。

此前報道,2024年12月2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收到李鐵的上訴書。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出生於1977年的李鐵曾是中國男足主力球員之一,並於2019年至2021年期間擔任過國家選拔隊主教練、國足主教練。

咸寧市檢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主教練、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089萬餘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