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凌友詩:長和「非一般買賣」須謹慎決策 「大是大非不能含糊,勿一錯再錯」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長江和記公司計劃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等資產一事備受社會各界矚目,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凌友詩日前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戰略性的國際貿易以及涉及世界交通要衝的港口經營權轉換,涉及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博弈。因此,決不能單純以商業行為看待今次交易。期望長和在今次交易前進行比較客觀的評估,並考慮到對國家安全及利益可能造成的危害,謹慎作出選擇,不可執迷不悟,大是大非不能含糊。
交易神秘倉促 沒有全球招標
凌友詩形容,今次長和交易既神秘倉促,又果斷決絕。她說,這次交易既沒有全球招標,也不是價高者得。而隨着事件被爆出,在社會各界的多次勸誡下,長和不僅依然有推進交易的打算,還用「在商言商」作為擋箭牌。對此,凌友詩表示,香港作為一個商業社會,「在商言商」非常合理,但是戰略性的國際貿易以及涉及世界交通要衝的港口經營權轉換,所涉及的並不是單純的公司商業利益,而是關乎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博弈或利益交換。
「這是今年全球最大的港口出售協議,包括巴拿馬運河,蘇伊士運河、英國費利克斯托、荷蘭鹿特丹歐洲集裝箱碼頭、韓國釜山和泰國林查班等主要港口,它們大多分布在『一帶一路』的重要沿線國家和地區。」凌友詩強調,巴拿馬運河扼守拉美新興市場,中國進出口貨物的四分之一經由該航道,一旦美國資本控制了該運河,就等於掌握了中國進出口貨物品種及總額的準確數據,為美國打擊中國製造業提供了準確數據。
國家審查交易 法律依據充分
對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宣布將依法對長和集團計劃出售巴拿馬等港口進行審查,凌友詩表示支持,並希望當局早日公布調查結果。她表示,此次反壟斷調查嚴格依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開展,具有充分法律依據。該法第二條規定,即使交易發生在境外,只要可能對中國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中國監管機構就有權進行審查。早前外交部就多次強調,中方一貫堅決反對利用經濟脅迫、霸道霸凌侵犯損害他國正當利益的相關行為。長和的交易一旦成功,可能加劇中國企業在國際物流領域的經營壓力,因此必須依法審慎評估交易可能帶來的連鎖反應,切實維護中國企業合法權益和產業安全。
凌友詩指出,長江和記作為一間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受香港法律的規管。「多年來,港資企業與國家一同發展,共同繁榮,既是改革開放的參與者,也是國家穩定的受益者,國家是港資企業的堅強後盾。」她說,期望長和在今次交易前進行比較客觀的評估,並考慮到對國家安全及利益可能造成的危害,謹慎作出選擇,不要一錯再錯。
(來源:大公報A7:要聞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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