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藥房購藥注意事項
作為精明的消費者,日常購物前都會比較價格,購買藥品時更要謹慎,除了比價,當然還要選擇有信譽保障的藥房!
香港怎樣規管藥房?
在香港,「藥房」是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所規管的「獲授權毒藥銷售商」。這些零售商必須按《條例》規定由註冊藥劑師或在他的監督下銷售受管制藥物(《條例》稱為「毒藥」)。根據《條例》,只有「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方可使用「藥房」或英文「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的詞語稱呼。
只有「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方可安排在其註冊處所展示《條例》訂明的標識:

該標識以紅色「十」字為主體,在「十」字中間則是白底黑字印有「℞」的符號。「℞」這符號有久遠的歷史。該符號可理解為「醫生處方」的意思,意味著有關處所有註冊藥劑師可提供配發醫生處方的服務。市民要注意避免受「相似」的標識混淆。類似以紅色(或其他顏色)「十」字為主體,而中框內使用其他文字、符號或圖案的標識,均屬模仿。展示「相似」標識的零售商並非「藥房」。
「藥房」及持牌「藥行」的分別
除「藥房」外,《條例》亦設有「列載毒藥銷售商」的牌照,一般稱為「藥行」,兩者分別如下﹕
藥房
為「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專用的名銜。根據香港法例,零售商必須持有「獲授權毒藥銷售商」牌照方可使用此名銜。
藥行
為「列載毒藥銷售商」的通稱。此等零售商也會使用「藥店」等稱號,可銷售一般藥物,例如傷風感冒藥或止痛藥。「藥行」並沒有註冊藥劑師駐店,不能銷售須藥劑師監督售賣的藥物及處方藥物,亦不能使用「藥房」的名銜及展示訂明標識。
藥房 |
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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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藥房」名銜 | √ |
x |
使用訂明標識 | √ |
x |
當值藥劑師駐店 | √ |
x |
可配發醫生處方藥物(在藥劑師監督下) | √ |
x |
銷售藥劑師專售的受管制藥物 | √ |
x |
銷售一般藥物,如傷風感冒藥 | √ |
√ |
如何確定該零售商是註冊藥房或持牌藥行?
註冊藥房大多有展示「藥房」名銜和訂明標識。你也可在店內的當眼位置見到當值藥劑師的註冊證明書。若註冊藥房有張貼以下二維碼(見左下方),你可到衛生署網址( https://www.dh.gov.hk/tc_chi/useful/useful_dhapp/useful_dhapp.html )下載衛生署的流動應用程式,並在首頁的"查牌易"掃描器掃描藥房張貼的二維碼,若有關藥房經衛生署註冊,就會顯示"這是一個發給持牌藥房的二維碼"字句(見右下方),及註冊藥房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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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亦可使用以下網站內的「香港持牌藥商搜尋」功能,輸入零售商名稱或地址,以核實有關的零售商是否註冊藥房或持牌藥行: https://www.drugoffice.gov.hk/gb/unigb/www.drugoffice.gov.hk/eps/do/tc/consumer/search_drug_dealers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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