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規管優化 最快年內立法

特區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規管最新建議方案,提出了四大修訂,包括放寬面向天井窗戶的要求;登記期正式訂為12個月等。圖為居於劏房的長者住戶。(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 記者 王僖、蔡學怡)特區政府房屋局經過廣泛諮詢後,昨天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規管最新建議方案,提出了四大修訂,包括放寬面向天井窗戶的要求;登記期正式訂為12個月;延長執修寬限期至3年,同時為鼓勵簡樸房營運者盡早登記及完成認證,會考慮寬減認證費用,認證有效期長5年。在寬限期完結前半年已登記但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禁止偷步訂立新租約,未完結租約亦會視為終止,營運者須向租客賠償餘下租期或3個月租金。出租沒有認證的分間單位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三年。政府爭取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今年內通過。

是次最新建議方案有四項主要變動,包括調整登記時間安排、延長寬限期、放寬窗戶要求,另外還增加可進行認證的專業人士範疇,除了早前建議的註冊建築師、註冊專業工程師(建造、土木、結構)及註冊專業測量師(建築測量)外,新增消防及屋宇裝備範疇的註冊專業工程師作為指明專業人士,增加簡樸房核證服務供應。

簡樸房規管制建議4項變動

特區政府又建議加入措施,防止業主拖延改造工程或認證申請至寬限期最後一刻,為鼓勵營運者盡早登記及完成認證,政府考慮寬減相關認證費用;已登記但未認證的分間單位,可以在寬限期內訂立新租約,但為免分間單位營運者等到最後才進行認證申請,新方案將訂明於寬限期的倒數6個月期間,已登記但尚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可再訂立新租約。

同時,在指定日子後訂立租約的已登記分間單位,如果在寬限期倒數6個月時仍未取得認證,這些租賃亦會被視為終止,相關營運者須向租客賠償3個月租金或相等於餘下租期的租金(以較低者為準)。

爭取最快年底進行登記

特區政府文件顯示,目標是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爭取在今年內完成立法。視乎立法和籌備工作的進度,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明年年初開始為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文件其他的建議和早先建議類似,包括簡樸房的內部樓面面積最少為8平方米;起居空間、廁所和廚房(如有)的樓底淨高度由樓面量度至天花板最少為2.3米,而由樓面量度至任何橫樑的底面則最少為2米。

在消防安全方面,每間簡樸房的入口須設有自掩防煙門;簡樸房的間隔牆、室內走廊兩旁的牆壁及各簡樸房的入口門,均須具有不少於一小時的耐火時效,而入口門須為自掩防火門,並具有防煙效能;每間簡樸房內均須設有獨立火警偵測器等,共用地方則須設有獨立火警偵測器和滅火筒。

就早前有部分團體建議,應考慮為分間單位訂立「起始租金」,以遏止分間單位的租金水平上升,進一步加強對租客的保障。局方經評估後認為設立「起始租金」成效存疑,須慎重考慮。

局方表示,個別分間單位的租金受眾多因素影響,包括訂立租賃時的經濟情況、分間單位的面積、樓層、座向、採光、通風、噪音水平、是否設有獨立廁所和廚房、單位內提供的傢具或家庭電器、環境衞生等。相關因素令位於同一大廈甚至同一單位內的分間單位租金水平,都可能出現明顯差異,難以統一規管。

議員冀設諮詢平台 增向業主解說

香港特區政府房屋局於最新提交的簡樸房規管建議方案提出了多項修訂,多個政團及組織均認為最新方案順應民意。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樂見政府接納了民建聯的建議,把寬限期延長至36個月,讓業主有足夠時間處理租賃合約與單位改動工程。他認為,劏房租戶始終擔憂因新制度而要搬離現有居所,期望政府善用過渡性房屋等資源,如增設丙類申請人,為受影響劏房租戶提供住宿安置,或做好轉介服務,讓住戶不至於流離失所。他續說,登記期最快今年年底展開,希望房屋局就執法情況向業主多作解說,並設立簡樸房示範單位及相關諮詢服務平台,以讓業主或租客面對新制度而產生的問題,尋求支援。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則認為收取認證費有商榷餘地。他指業主已經付出一定的裝修費用以符合法規,若政府再向其收取認證費,擔心業主會將成本進一步轉嫁租客身上。他建議若最終仍決定收取認證費用,政府可考慮向能在12個月登記期、36個月寬限期內完成合規工程並成功租出的業主退回費用。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則認為進行認證的專業人員方面還有改善的空間,建議可持續增加「可進行認證的專業人士」範疇,「例如可設立相關專業培訓和考核,以進一步提升效率。」他並強調,方案中提及的罰則對規管制度是否有效實行非常重要,期望政府針對劣質劏房進行強而有力的執法行動。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雖然登記期訂為一年,但考慮到登記數量較龐大,建議政府可考慮透過外展工作提升加快登記效率。

她並指出,雖然寬限期延長至登記期完結後的36個月,時間比較長,建議政府可規定登記後的業主提交租賃和單位改造工程的相關計劃或已完成的步驟,定期對登記的分間單位進行檢視,特別是單位內的衞生情況。

(來源:香港文匯報A02:要聞 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