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攜帶未完稅香煙罪成重囚
入境旅客切勿非法攜帶超額未完稅香煙,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因應最近有內地旅客攜帶未完稅日本煙入境香港,海關針對情況立即採取專項行動。
海關於過去兩星期加強執法,在機場破獲20宗相關案件,一共拘捕21名內地人士。由於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當中,已有五名旅客被判處三至六個月,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再次呼籲旅客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亦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旅客於入境時須向海關人員申報所攜帶香煙數量及繳交稅款。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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