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

-申請情況

「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計劃)配額上限為12 000個,計劃按季接受申請,實事求是地考慮當季收到的申請是否有確切需要、是否已按計劃要求進行本地招聘等。第五輪申請沒有個案獲批,主要是考慮到有關工程的進度、其對每個相關工種的需要及有關人力情況等。 

第六輪申請(申請期為2024年10月)已完成審批,並一如過往在發展局網頁公布結果 。這輪申請合共批出7宗申請,涉及935個配額。相關工程項目主要為公營工程,例如醫院擴建、廢物管理設施及鐵路項目。主要獲批的工種包括泥水工、空調製冷設備技工、消防設備技工等,亦有本地供應甚為有限的特殊工種例如架空高壓電線技工。這些工種都是業界委員會(包括承建商、勞工代表等)認為短缺的工種。

計及第六輪批出的配額,現時獲批而仍然有效的輸入勞工配額合共9 109個,較過往已累計批出的9 731個為少,這主要是由於獲批個案的相關工序已完結,亦有部分是因為承建商和分包商在獲批配額後成功聘請到本地勞工而退還獲批但未動用的配額。由此可見,計劃充分考慮每宗申請的理據與情況,亦能適時照顧建造業的人力需求。第七輪申請剛於2月3日截止,正按程序處理中,會按計劃一貫嚴格要求處理每宗申請。

-保障輸入勞工權益

就早前懷疑輸入勞工遭受不公平對待的個案,政府十分關注並已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循刑事方向調查有關個案。如有足夠證據,執法部門會作出檢控行動,例如廉政公署早前已落案起訴兩名「工頭」涉嫌收賄,並正通緝其他涉案人士 。

除現有法規外,就違反計劃要求的個案,發展局亦會向相關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作出行政處分,例如就勞工處早前轉介的個案,我們已暫停有關人士(總承建商及分判商)的新申請6個月至12個月不等,並已建議有關部門及公營機構在工程的表現評核中反映此等違規行為。

-針對「代理人」的安排新增要求

我們留意到早前懷疑輸入勞工遭受不公平對待的個案,涉及總承建商申請人或分判商僱主聘用的「代理人」,負責代僱主招募輸入勞工,並協助管理輸入勞工,為他們安排住宿、交通及膳食等服務。有見及此,我們在計劃下新增了要求,清楚表明「代理人」必須遵守的保障勞工要求,釐清申請人及僱主的責任。這些額外要求適用於第六輪及以後獲批的個案。

1. 總承建商及分判商須履行申請人及僱主的責任,確保其所委聘的代理人就輸入勞工所作的安排均符合勞工保障的要求,而有關代理人亦須簽署相關承諾契約。

2. 負責輸入勞工招聘及人事管理事宜的代理人,由申請人或僱主直接聘用,因此不得向輸入勞工收費。

3. 至於安排輸入勞工的住宿、膳食及交通等收費服務的代理人,則不應負責任何招聘及人事管理,以免輸入勞工因擔心影響其受聘或上班的機會,而就上述服務支付不合理的費用。所有費用均須以公開及透明的方式事先告知所有輸入勞工,增加透明度。

4. 總承建商必須指派其轄下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專責監督輸入勞工的安排及處理輸入勞工的查詢,加強溝通。

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如違反上述新增要求,我們會對其施加行政處分,及在有關工程的表現評核中反映其違規行為。

我們已再次為持份者舉辦簡介會,重申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性及簡介計劃新增的要求。我們會繼續監察計劃的實施情況,做好審批及把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