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北都|新田科技城即將動工 最快2031年入伙
(大公報 記者 郭如佳)新田科技城位於北部都會區的心臟地帶,總發展面積達627公頃。區內大致由創新科技園區(大部分位於新田公路/粉嶺公路以北)和新田市中心(位於新田公路/粉嶺公路以南)組成。至於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將合共提供300公頃的創科用地,約佔新田科技城總發展面積一半。新田科技城的建設在如火如荼進行中,第一期首階段工程撥款申請於2024年底通過,計劃首批創科用地於2026年年底完成平整,首批居民最快2031年入伙。
今年1月,特區政府就邀請意向書舉辦簡介會,約100間企業或機構近200名代表參與,目標是由今年下半年起至明年期間陸續為三個「片區開發」試點招標,試點亦包括新田科技城。
行政長官在2021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建立「新田科技城」,其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的規劃區範圍涵蓋新田/落馬洲地區(約1004公頃),北以深圳河及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為界,東北至在河套區的新田科技城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東接古洞北新發展區和麒麟山,南達牛潭尾地區、新田軍營和潭尾軍營,西至米埔地區。
新田科技城的策略定位是成為創科發展集群的樞紐,與一河之隔的深圳科創園區,聚集創科企業以產生協同效應,實現香港「南金融、北創科」的新產業布局。
總樓面面積相當於17個科學園
連同河套區港深創科園,新田科技城600多公頃總發展面積中,有一半(即300公頃)為創科用地,可容納約700萬平方米或以上的總樓面面積,相當於17個香港科學園,與對岸深圳300公頃的創新科技園區相若。
政府全力推進新田科技城項目,去年10月19日,發展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為展開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第一階段工程,申請撥款300億元,同時建立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的第一期詳細設計,亦申請撥款8490萬元。
至於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局方去年10月指出,正進行多項技術評估,包括交通、生態、排污、景觀等。局方計劃在大致完成相關勘查工程之後,於今年下半年聘請顧問展開第一期詳細設計,並會在24個月內分階段完成。
利用市場力量 採多元發展模式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於去年11月25日討論並通過新田科技城及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共272.6億的撥款申請,將提交財委會審議。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新田科技城第一期首階段工程估計造價約271.8億元,較政府10月時申請的約300億元撥款,減少約30億元。
為加快北都發展,政府積極利用市場力量,採用更多元發展模式。去年12月31日,發展局就北部都會區三個「片區開發」試點,包括「新田科技城片區」展開三個月的市場意向調查,邀請有興趣人士就試點提交意向書,以敲定日後公開招標的細節和條款。今年1月,發展局聯同相關政府部門就邀請意向書舉辦簡介會,約100間企業或機構近200名代表參與。
平衡發展|發展局:北都提速推進 發展與保育並存
特區政府面對千億財政赤字,早前宣布會以節流為主。有專家近日表示,建議擱置甚至取消大嶼山人工島項目及新田和三寶樹濕地上的「創新科技園區」以應對財赤。發展局昨日回應《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北部都會區是香港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他們會在保持公共財政穩健的前提下,提速推展北都內與經濟及房屋發展相關的工程。
發展局回應《大公報》昨日查詢表示,北部都會區是香港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他們會在保持公共財政穩健的前提下,提速推展北都內與經濟及房屋發展相關的工程。同時,政府一直秉持「發展與保育並存」的理念,發展局會設立約338公頃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原址保留魚塘或濕地,並透過積極的保育工作提升其生態價值,不單為填塘作出生態補償以達至生態功能及承載力不會因發展而出現淨減少,更可提升后海灣整體濕地的生態價值。
新發展區加強防洪能力
此外,當局會完整保留米埔內后海灣的拉姆薩爾濕地,亦會保留落馬洲管制站以北約300米闊的雀鳥東西飛行走廊,並會將現時全港第三大的米埔隴村鷺鳥林及鄰近棕地轉化為綠色休憩用地。同時活化兩條主排水道,透過融入多元化的生境,增強生物多樣性,亦提供休憩空間。
發言人表示,新發展區將能更有效應對極端天氣及氣候變化,「我們會為新田科技城訂定合適的土地平整水平,以應對極端天氣下的暴雨及河道水位上升的情況。新田科技城已加入『藍綠建設』的設計元素。我們會建造蓄洪池,活化區內現有的排水渠系統,並會提供配備蓄洪設施的休憩用地和綠化景觀,以加強防洪能力。我們已根據《雨水排放系統手冊》的規定,在發展中採用最新的防洪標準設計渠務設施,並在進行分析時,審慎研究雨量、地面狀況及集水區的特徵和面積。」
創科投入向來有「投入多、回報周期長」的特點,然而面對眼下的財赤,新田科技城的項目是否應成為節流對象?有專家認為,隨着氣候暖化問題日趨嚴重,將來交椅洲興建的人工島及新田科技城將出現水淹,為消除氣候變化引起海水上升造成的風險,同時促成削減基建工程支出,建議擱置甚至取消大嶼山人工島項目及新田和三寶樹濕地上的「創新科技園區」。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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