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之痛❸|世紀黑雨至今一年 紅山半島僭建未拆
(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鄭文迪<文>遂初<圖>)去年9月一場世紀黑色暴雨,揭發紅山半島多間臨海獨立屋有僭建及霸佔官地問題,促使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一年多過去,大公報記者日前再到紅山半島一帶查訪,發現當日發生山泥傾瀉的斜坡已完成加固,「暴露」屋苑僭建問題「源頭」的70、72號屋,僭建平台及地庫仍在;旁邊曾一度拒讓屋宇署人員勘察的74號屋最誇張,上下共三層的僭建地牢仍「保存」得相當完好,亦未見有施工跡象,似乎對清拆令置若罔聞。
發展局表示,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去年聚焦紅山半島進行聯合執法,發現74間獨立屋涉僭建、霸佔官地或同時涉僭建及霸佔官地,屋宇署發出共72張清拆令,截至11月底,47張有實質進展。
大公報記者在上周三(25日)到紅山半島查訪,發現在當日發生山泥傾瀉山坡附近的70、72、74號獨立屋,對下的斜坡已完成加固工程。不過,記者對比去年事發後的圖片,發現涉事的該三間屋及旁邊的76號屋,僭建的地牢仍紋絲未變,一直保存完好。
70號獨立屋正進行搭棚工程,其最低一層平台約700平方呎的僭建物仍在,平台推滿了建築材料等雜物;72號屋的疑似泳池已消失,其逾1600平方呎的僭建地庫仍與之前以白色牆壁圍封,難以見到內部情況。
47張清拆令有實質進展
74號屋事發後,據報一度拒讓屋宇署人員視察,及後屋宇署入屋,發現屋內僭建了三層共1490平方呎的地牢。大公報記者現場所見,三層僭建物的結構仍在,僭建部分「保存」得當相「完好」,對比去年事發的照片,絲毫無變。
72、74號屋除了僭建未清拆,兩屋都在僭建的平台上,擺放了多張沙發、茶几、躺椅等。至於屋苑內其他獨立屋,現場所見,有七、八間屋正在搭建棚架,進行相關工程。
發展局昨日回覆《大公報》表示,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去年聚焦處理紅山半島臨海一帶89間獨立屋僭建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當中32間獨立屋同時涉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41間涉僭建,1間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屋宇署已向有僭建的獨立屋發出共72張清拆令,並將清拆令送交土地註冊處「釘契」。
截至今年11月底,72張清拆令中,47張有實質進展,即業主已進行修繕工程,或已委任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就修繕工程擬備或呈交建議書及建築圖則;23張命令正待上訴審裁小組處理;另有2張未有具體進展,屋宇署正考慮展開檢控。此外,署方已就未獲批准進行建築工程,完成向30間違規獨立屋涉案人提出檢控。
向部分佔用官地者發傳票
就非法佔用官地個案,地政總署已向33間獨立屋發出通知,飭令須於限期前拆除官地上的構築物及停止佔用該土地。截至12月下旬,17間獨立屋已拆除相關的構築物或已展開拆卸工程,餘下16間獨立屋亦已提交清拆工程建議書或申請延長期限。地政總署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目前,地政總署已向4間獨立屋涉事人發出共7張傳票,4人已認罪,另外3張傳票涉事人的司法程序進行中。
發展局表示,政府處理僭建物的指導原則是執法框架寬嚴有度,按類調校執法力度。就已收到清拆令的獨立屋僭建,屋宇署會繼續積極跟進檢控工作及催使業主及時遵辦清拆令,及在有需要時考慮展開檢控程序。此外,政府建議對嚴重僭建物加重罰則、降低檢控門檻,並引入新罪行,期望日後可增加屋宇署打擊嚴重僭建物的執法工具。
新界村屋僭建普遍 倡重啟「豁免申報」
現時新界村屋的僭建情況相當普遍,發展局完成巡查約六萬幢村屋,發現一半有僭建物,政府建議重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集中資源處理性質嚴重的僭建物。香港測量師學會候任會長梁志添昨日表示,有關建議務實,而政府最新建議加重違規僭建罰則,可增加村屋申報誘因。
針對新界村屋的歷史和獨特情況,發展局曾於2012年推出一次性的申報計劃,較低風險違規建築物的業主可自行申報,其後在六個月內驗證建築物安全,往後每五年再檢驗一次,以暫時保留僭建物;嚴重違規的僭建則須即時清拆。申報期同年12月31日屆滿。
政府建議重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讓當年沒有申報的業主,有機會申請補回,但沿用計劃所有舊有安排,包括只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搭建的僭建物,申報僭建物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近日表示,重啟計劃可以減省當局處理大量個案需投入的資源,並非坊間所謂「特赦」,因為申報後仍須每五年檢查,並提交紀錄予屋宇署備案。
專訪|測量師學會贊成修例 集中資源取締高危僭建
政府現正就《建築物條例》修訂進行公眾諮詢,香港測量師學會候任會長梁志添昨日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學會認同政府修例方向,集中資源取締高危嚴重違規僭建,透過引入定額罰款提升執法效率,但他指出要有效取締僭建物,須制定路線圖,並要投放相應資源做好放寬小型工程要求後的監管工作。
「你是否可以想像到有個案的被告上法庭8次仍被提告,那僭建物拖了幾年仍未被清拆?我就遇到過。」香港測量師學會候任會長梁志添退休前任職屋宇署,多年來處理過大大小小不同僭建個案,他形容政府修例理順處理僭建物政策是「務實安排」,認同政府寬鬆處理與市民日常生活有關、風險較低的「小型僭建物」,集中資源處理威脅公眾安全或嚴重違法的「嚴重僭建物」。
對於有關注圍封露台亦獲建議納入「小型工程」,經認可人士檢核後可予以保留,梁志添指出,有關建議現時只是框架,相信修例時政府會針對不同類型的露台能否過到檢核有更具體指引。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候任主席李海達補充,不同類型露台的結構及承重各異,部分露台本身已計入樓面面積、樓層承重等,圍封露台並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但他估計豁免計算樓面的環保露台,應該不會獲納入豁免類別。
修例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小型僭建」不遵辦清拆令就罰款10000元,「嚴重僭建」更是加重罰則,違者最高可被罰30萬及監禁2年,梁志添認為,刑罰具阻嚇力,「部分業主不理會屋宇署的命令,屋宇署只能發出檢控,交由法庭處理,但判罰可能好輕,拖足幾年可能都是罰款一千幾百,(僭建)業主根本就不在乎,但日後若不處理就馬上罰款10000元,他『肉赤』自然就會做。」
籲做好放寬小型工程後監管工作
政府亦建議引入新罪行,涉及物業買賣的律師或地產代理,日後若協助業主獲得存在嚴重僭建物的物業,等同犯罪,同樣須附上刑責。梁志添認為,安排可以起到阻嚇作用,建議本港可以參考英國,在購買二手樓時需提供建築測量報告,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狀況,以免律師或代理誤墮法網,對買家及提供按揭的銀行亦有保障;但他亦提醒,市場關注安排或影響二手樓成交,甚至引起樓市波動,政府需要評估影響。
梁志添又提到,理順處理僭建物政策安排涉及更多的檢核工作,包括新增更多「小型工程」種類、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等,都需要定期檢核,政府必要做好相關配套,包括提供檢核指引、模板等,政府亦可以考慮將部分工作外判,借助市場力量提升效率。他認為,制定檢核指定等工作可以提前在新條例生效前進行,香港測量師學會可以協助制定檢核指引、實務守則等。
梁志添強調,要有效取締僭建物,須制定時間表及路線圖,並要投放相應資源做好放寬小型工程要求後的監管工作,「你要令公眾明確知道,何時是過渡期、何時會執法,若不遵辦是真的會有後果,否則修例亦無法改善僭建問題。」
(來源:大公報A5:港聞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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