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藥物通街賣 「一針瘦身」變傷腎

(大公報記者 余風、蘇荣、盧剛昌、鄧浩朗)聖誕及新年期間,不少人盛裝打扮出席派對,希望以最佳狀態示人。然而,「每逢佳節胖三斤」,大吃大喝後體重增加,愛美一族又要努力瘦身。近期有聲稱「打一針就能瘦」的「減肥針」及外國製的減肥藥大行其道,大公報記者親身直擊坊間減肥「神器」,揭發所謂「減肥針」是需要醫生處方的藥物,卻能隨便在無醫生證明的情況下在街上藥房或美容中心輕鬆購得。另外,大公報記者檢查由韓國熱賣到香港的減肥藥,發現包裝上沒有標示藥名及成分。

醫療衞生界議員直指,胡亂注射所謂「減肥針」,嚴重的話可損害腎功能,而市民服用無標示藥名及成分的減肥藥物更是十分危險。他建議除要加強監管違規出售處方藥物及加大罰則外,現時遠程醫療仍欠缺規範監管,有關方面應及早規劃具體發展。

近期瘦身市場極力宣傳一種新型藥物,標榜只需每日打一針便能健康地瘦下來,有網民更分享注射該類「減肥針」可以在10日內減最少10磅,引來不少網民和應及詢問。但該類動輒數千元的「減肥針」屬處方藥物,需在醫生指示下方可使用,但大公報記者發現有不少網上商店、美容院和藥房都在沒有經過醫生處方的情況下便出售有關藥物。

美容院:我們這裏不用見醫生

日前大公報記者來到旺角山東街一間藥房,因其網站顯示有出售有關「減肥針」,記者以顧客身份向藥房職員查詢,對方看到記者展示的照片,隨即到貨倉取出一盒3支的「減肥針」,收費5180元,並附上一個冰袋,解釋相關針藥需冷凍儲存,其間該職員並沒有查問記者身體狀況及索取醫生相關證明。

除了藥房,一些醫療美容公司亦有出售有關「減肥針」,日前大公報記者在旺角一間醫療美容公司表示希望購買「減肥針」,身穿美容師服裝的職員隨即帶領記者入房,介紹「減肥針」使用方法,並指每日早餐前在手臂或肚皮打一針便可,更標榜「減肥針」為香港正貨,如長久注射需另外往藥房購買針頭。該職員表示一盒3支的「減肥針」價格為4500元,若只購買1支為1800元,並同樣提醒需要冷凍處理。當記者向該職員詢問是否需要面見醫生,該職員即拍心口說:「我們這裏不用。」

網購藥丸僅用透明袋包裝

另外,在網上拍賣網站及社交應用程式均有大量日本及韓國的減肥藥物代購,大公報記者聯絡一名代購韓國減肥藥的賣家,對方只簡單詢問記者基本資料,如年齡、體重、生活習慣及想減的體重等,便建議先服用第一階段30天的韓國減肥藥,索價1500元,並指有關減肥療程共分九個階段,每階段收費由1500元至3900元不等,其間沒有給予忠告及要求查閱醫生證明。當記者付款的數日後,對方透過快遞寄來藥丸,一個月共30包的減肥藥丸,利用透明袋包裹,惟包裝上藥名、成分均欠奉,及後記者向賣家查詢,對方才補充說:「每日朝早(早上)一包,最好食完早餐之後食。」

加強規管|議員批藥房亂賣藥 罔顧市民健康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有關針劑需適當儲存,過熱或過冷會影響藥物質素之餘,如遭污染甚至可引致感染,十分危險。他又指打針需經學習,在打針時亦要考慮分量,注射過量或打錯地方會阻礙藥物吸收,增加副作用。他指有關「減肥針」有過敏及腸胃不適風險,甚至引致腎病的副作用。

「(胡亂)賣藥的人你當他去賣毒藥,判坐監十多年都是對的。」林哲玄不諱言不少市面藥房罔顧市民健康,胡亂賣藥,甚至收購市民吃剩的藥物再轉售,他直斥此行為屬犯法及不道德,而現時對藥房監管太低,欠缺阻嚇力。他又指未來社區藥房應是正面發展,由藥劑師主導,沒有商業行為,提供臨床藥劑服務,他希望將來市面上較商業化的藥房變成雜貨店,「街房(藥房)如要轉型十分歡迎,但如仍違規出售醫生處方藥物,就一定要取締!」

遠程醫療仍未規範

對於代購日本及韓國減肥藥,林哲玄直指有關行為非遠程醫療,只視為「遠程推銷」,有關人士沒有與病人建立醫患關係,亦不知其身份,沒有詳細問診及觸診,若醫生沒有有關行為可能已犯上專業失當。此外,他又指韓國的醫生無權在港行醫,屬無牌行醫,惟暫時在港難以執法,提醒港人如此做法十分危險。

林哲玄又提到至今有關遠程醫療仍未規範,確有不足。他指遠程醫療需有國際公約約束,醫護人員符合相關條件才可為海外人士診症,而醫療儀器及相關解像度亦有要求,地點亦需規範。然而,他坦言現時國際上並無公約及準則,「所以現時遠程醫療相當不足,而且有相當危險的成分,無保障。」他又指現時香港科技進步,認為香港如推行遠程醫療,「整個國家可以先行先試,即一個香港的醫生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替一名湖南的病人看病?」他認為如科技發展遠遠快過規限,便會出現不必要的混亂,最終受害仍是病人,希望有關方面能及早規劃具體發展。

專家之言|針劑本用於治療糖胖症 非減肥

「好藥港用」關注組召集人、資深藥劑師鄺耀深表示,有關「減肥針」的作用是令人有飽肚的感覺,從而減低食慾。他指,有關針劑原用來醫治糖尿肥胖症(糖胖症),並非作減肥用途,後期經臨床發現在超重或肥胖的群組人士內有減肥的功效,而該類「減肥針」註冊是針對有關人士,並非適用於一般大眾減肥之用。

需專業人士指導使用

鄺耀深坦言不建議用該藥減肥,因只適用於小撮的人群,例如有關人士的身體質量指數(BMI)超於27以上,即所謂肥胖人士,「但不是肥胖超重去(使)用,風險是大過你的得益。」他又直言,有效的減肥藥需在中樞神經起作用,「影響到中樞神經即會影響到身體其他許多器官,而以往一些減肥藥因副作用厲害,而需撤銷在市面銷售,減肥藥並非簡單的藥物。」

鄺耀深提醒市民使用藥物前需再三思考,而使用有關「減肥針」需循序漸進地增加分量,並需專業人士指導下使用,而使用該藥有如「胰島素針」一樣,處理針頭方面更要留意,而有文獻紀載,使用該類針藥有七成機會導致腸胃的問題,「大家要想清楚是否值得去冒此風險!」

疫情後,利用電腦、通訊技術協助醫護人員隔空醫治病人的遠程醫療發展迅速,惟鄺耀深在檢視大公報記者從韓國購得的減肥藥後,直指服用相關藥物風險好大,因相關藥物沒有標籤,如遇問題,難以根查。他又指,遠程醫療需視乎有關地區可有規管,惟現時不少地方對遠程醫療仍欠缺規管。他表示法例需與時並進,當新方式及技術面世,當局需考慮立法規管還是靠業界自律,「例如遠程醫療應如何做,才能合乎要求,醫療紀錄需如何處理?藥物應如何發送?這些問題需要思考。」他又指可利用法例及專業操守處理,惟需相關部門作詳細考慮。

罰則明確|非法管有「毒藥」 可罰10萬囚兩年

《大公報》就有關情況向衞生署查詢,該署發言人證實,根據紀錄,現時香港有兩款註冊藥劑製品產品名稱包含有關「減肥針」的成分。有關兩款產品均含第1部毒藥,並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任何人士非法管有及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即屬違法,每項罪行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又指,該署一直透過網頁、宣傳短片和單張等途徑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源不明的產品。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沒有經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於包裝外盒列明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此外,發言人又指香港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根據《醫生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61章)成立,獲賦予權力處理本港醫生的註冊及專業紀律事宜。醫委會在2019年12月發出《遠程醫療實務道德規範指引》(《指引》),目的是讓醫生在提供遠程醫療時,不會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必須遵守的專業守則(《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指引》載列若干通則,涵蓋包括醫患關係、病人私隱、處方、保留醫療紀錄等範圍。

(來源:大公報A10:港聞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