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認偷熊貓公仔 罰款兼賠償750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一名持雙程證訪港的內地婦人,本月12日在觀塘裕民坊市集偷走一隻用作展覽的熊貓公仔,聲稱供兒子當作玩具。內地婦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最終判她罰款500元,另須向擁有該熊貓公仔的裕民坊管理有限公司賠償250元。
女被告莫煥貞(37歲),報稱是家庭主婦,持雙程證來港。她承認於2024年12月12日,在觀塘裕民坊UG層近裕民市集偷竊一隻熊貓公仔,價值約250元,而上述物品為裕民坊管理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情指,保安員於2024年12月12日晚上約8時發現裕民坊有一隻熊貓公仔不翼而飛,經查看閉路電視後,發現該熊貓公仔是遭人偷走。警員接獲報案後,於12月14日在秀茂坪拘捕被告。警誡下,女被告稱:「我覺得個公仔熊貓得意,就攞咗畀個仔玩,阿仔玩嗰陣跌爛咗,已經掉咗去垃圾桶。」
資料顯示,市建局由12月6日開始在觀塘市中心「自由空間」,舉辦「WINTER TRANSFORM」大型聖誕節慶活動,並以「蛻變」為主題,安排共80隻、身高0.5米至3米的大熊貓裝置,遍布市建局項目「自由空間」,讓市民和遊客打卡。
(來源:香港文匯報A16:港聞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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