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公攤」的香港 已立法取消了公攤
內地零公攤時代終於要來了?
日前,#多地官宣將取消公攤#衝上熱搜。
一周之內,河北張家口市、湖南省衡陽市先後官宣明確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廣東肇慶和湖南湘潭也在今年提出「取消公攤」,重慶更在20年前已取消公攤。
此外,包括廣州、深圳、杭州、長沙和廈門等地,雖然未明確取消公攤,但也通過放寬對贈送面積限制、優化陽台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等方式提高實際得房率。
專家稱取消公攤是明年重要工作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這幾年關於公攤的批評就是得房率太低了,導致買房權益受到影響。
嚴躍進說,政策接連出台說明取消公攤是2025年的一項重要工作,100平方米的房子得房率可能達到100%,有助於提高購房品質、買房信心,增強購房積極性。
嚴躍進還指出,關於得房率,可以關注「第四代住宅」(第四代住宅,又稱為「庭院房」或「城市森林花園建築」,其設計理念集合了中國傳統四合院、胡同街巷、空中園林、空中停車、電梯洋房和空中別墅等眾多建築優勢),不僅能有效減少公攤面積,還大幅提升了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和居住體驗。
業界:物業費稅費應按套內面積計算
有網友在為取消公攤「鼓掌」之時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那以前買的再賣怎麼算呢?
稅費、物業費怎麼算?
物業費面積能否也改一下呢?
還應該取消預售制度!
鏡鑒諮詢創始人張宏偉認為,除了稅費、物業費,還有其他跟房子相關的所有費用,比如北方還有取暖費,這些費用都應該遵循交易過程中網簽合同核定的套內面積。
張宏偉表示,從更長的時間範圍來看,可能會有少數幾個城市率先試點,採取套內面積計價、套內面積徵收費用的方式,從政策、技術層面都做好準備後,未來再進行大規模推廣。
「公攤」源自香港 2013年已立法取消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香港及國際分會會長何雅凌,在2021年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商品房預售制、公攤面積、土地批租制」,堪稱香港房地產的三大發明。
20世紀50年代,當時由於房地產業起步階段均為整棟出售,價格高昂,有房地產商想出「分層出售」、「分戶出售」的辦法,公共部分的電梯、樓梯、大堂、走廊由各戶分攤,「公攤」由此而來。
直至2013年4月,香港《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全面實施,新房只能用實用面積來計價,否則將被罰款甚至處以3-7年監禁。
增加透明度 釋放購房需求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歷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次提案呼籲取消公攤面積,減少房地產開發商暗箱操作的空間。人民日報、新華社等中央媒體也多次報道,公攤面積損害了購房者的知情權。
從香港的經驗可以看出來,取消公攤面積,雖然有阻力,但並不是做不到,關鍵還在於相關管理部門是不是關注到了廣大群眾的訴求。
住房消費是許多老百姓一輩子最重要的消費,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增加他們的獲得感,是體現我們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重要標誌。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採取措施,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住房消費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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