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紹豪獲委區域法院法官 明起生效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司法機構今日(2日)宣布委任李紹豪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於2024年12月3日起生效。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李紹豪於1968年在香港出生,1991年及1992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96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律碩士學位,2006年在清華大學與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取得中國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201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文學碩士學位。2011年在有效爭議解決中心取得認可的調解員資格。
李紹豪1992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3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14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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