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啟剛:兩年後不達標總會或削資助 盼列明運動員選拔準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協暨奧委會日前公布屬會機構管治檢討結果及《機構管治守則》,要求屬會2026年底或之前落實執行《守則》,2027年初不達標的總會,或會影響發放資助。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今日(23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在政府大力支持下,社會對公帑運用期望都越來越高,體育總會的社會責任亦越來越高,港協為屬下體育總會進行機構管治檢討,是坦誠報告總會現狀;現時總會「全面」或「部分」執行243項檢討範疇達六成,他不會判斷數字是否合格,但認為有提升空間,在董事會管治、運動員選拔以及教練與裁判管治執行數字較低,港協會協助總會改善。
霍啟剛續說,過去兩年港協已與77個屬會個別會面,強調每個屬會歷史及背景都不一樣,未來兩年港協會與總會合作,「拖着手」共同改善管治問題。他又指,到2027年初仍不達標的總會,可能會影響發放資助,認為2年亦是合適時間讓總會處理,亦可平衡社會期望。
另外,霍啟剛指出,選拔運動員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期望體育總會寫清楚選拔準則,最大原則是運動員的成績和潛能不可以被埋沒,不能因制度等因素阻礙運動員發展,而選拔中亦設有上訴機制,訂明要由獨立人士處理,亦需要訂立處理時間及上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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