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鄧炳強談35+顛覆案刑期: 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 危害國安必嚴懲 絕不姑息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35+顛覆政權案」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由於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這次宣判備受外界關注。當中發起、組織非法「初選」計劃和所謂「攬炒十步曲」的幕後主謀戴耀廷被判囚10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會見傳媒回應有關判刑,他表示除「首要分子」戴耀廷被判以15年作量刑起點、後來因認罪減刑至實際監禁10年外,其餘被告實際判刑由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鄧炳強續指今次判刑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亦顯示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必須予以嚴懲。有關的重判向社會清楚表達一個信息,對於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絕不會姑息。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