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安排10萬億元!地方政府化債壓力將大大減輕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舉行。(大公文匯網記者馬靜攝)

(大公文匯網 記者 馬靜、劉凝哲 北京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今日(8日)下午舉行。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從2024年開始,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後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大公文匯網記者馬靜攝)

藍佛安表示,政策協同發力後,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藍佛安:三方面發力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藍佛安表示,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在解決存量債務風險的同時,必須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保持「零容忍」的高壓監管態勢,對新增隱性債務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主要從三個方面發力:

一是監測口徑更全。財政部正會同有關部門健全信息共享和監管協同機制,全口徑監測地方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情況,動態分析、及時預警、防範風險。關於融資平台經營性債務,按照有關要求,金融管理部門已經研究制定了金融支持地方債務化解的政策舉措,我們將積極配合抓好現有金融支持政策落實。

二是預算約束更強。將不新增隱性債務作為「鐵的紀律」,持續加強預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規建設政府投資項目;對未納入預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項和投資項目,一律不得實施,堅決堵住地方違法違規舉債的途徑。

三是監管問責更嚴。強化收集新增隱性債務線索,及時掌握違規舉債新手段、新變種,推動監管從事後「救火補漏」向事前「防患於未然」延伸。嚴格落實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問責制。

藍佛安說,我們將不斷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加快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中國特色債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