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水節水槍射警員記者 網紅「勇狗」等3男判囚28天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4月九龍城潑水節活動期間,包括YouTuber「勇狗」曾維誠在內的3名男子以水槍射向3名警員及3名無綫新聞記者,早前被裁定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成,案件今日(11月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志輝判所有被告監禁28天。
被告依次為27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8歲文員葉嘉健和32歲紮鐵工人袁子健,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一段的城南道襲擊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輔警警員6553、8591和女輔警警員6605,以及襲擊男子吳家軒和李天耀;曾維誠和袁子健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譚永文。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