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記者吳千哈爾濱報道】今日,記者在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黑龍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黑龍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共48條,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據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楊立峰介紹,本條例壓實政府及部門責任,明確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完善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行為的舉報規定。同時,將推動「無廢城市」建設,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力度,加強對秸稈的綜合利用。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與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緊密相連。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加快推動全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度和廣度,為加快推進美麗龍江、綠色龍江建設作出更為積極的貢獻。」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馬雲表示,條例有利於解決環境問題,對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和為依法監管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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