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研增遣散費 上限倍增至20萬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吳健怡)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上周三發表的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多項保障勞工權益的政策,其中一項是研究上調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遣散費申索的上限。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詳細解釋該構思,他表示現時遣散費全額申索的上限是10萬元,超額部分只能申索一半,使三分之一的打工仔因為年資長或高薪僱員無法討回全額遣散費,故政府有意將申索上限倍增至15萬元至20萬元,預料最多有86%通過破欠基金申索的打工仔,可討回應得的遣散費。勞工界人士指出,破欠基金目前結餘73億元,有條件放寬申索上限保障工人權益,同時建議政府加強監管,防止基金遭濫用、為僱主找數。
孫玉菡昨日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指出,施政報告有多項保障工人權益的措施,包括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及研究增加破欠基金全付遣散費申索限額。
他表示,破欠基金兩年前已進行優化,若僱主無力支付遣散費,現時做法是首10萬元全額由破欠基金支付,若僱員年資長、高薪,有機會無法全取遣散費,因此局方探討破欠基金下遣散費特惠款項保障上限進一步提升的可行性,目標是盡可能為打工仔提供更好保障。
視基金財政狀況再作決定
特區政府的構思有兩方面, 會研究破欠基金的財政狀況再作決定,「一個是將全數給的數額上限由10萬元提升至15萬元及餘額一半。另一個是如果破欠基金結餘可以應付,就將上限提升一倍至20萬元及餘額一半,這樣估計可以幫助86%打工仔通過破欠基金取到應得而未取到的遣散費。」孫玉菡透露,現時破欠基金結餘73億元,相信足以應付將相關上限提升。
明年5月1日起正式落實取消在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即所有由當日起因僱員年資而衍生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金額,僱主不能再以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
孫玉菡表示,特區政府將正式啟動為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計劃。今年底前會正式向立法會財務委會申請撥款,以期在明年上半年正式推出並落實資助計劃。
立法會議員、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支持提高遣散費的申索上限,讓工友取得更多「救命錢」,逾八成申請破欠基金的打工仔能夠取得全部遣散費。
他舉例,以一個打工仔應得遣散費為30萬元,現行政策下,首10萬元可全取,但餘下20萬元被打五折,最終只能取得20萬元遣散費。而日後若提高至20萬元申索上限,就能取得25萬元遣散費,將損失降到最低。
林振昇表示,近年申請破欠基金的僱員大約為3,000人,在破欠基金穩健的情況下,建議政府亦可以提高欠薪部分的特惠款項,從現時的保障金額上限為8萬元,提高至10萬元。他以建造業界為例,年資較長的打工仔,月薪大約3萬元,欠薪隨時高達十幾萬元,8萬元保障金上限杯水車薪。
他並建議設立恒常檢討破欠基金的機制,視乎外在因素的變化,適時檢討基金的保障範圍,如五年一檢,讓破欠基金更貼近時下的工資水平和通脹的變化,同時亦要加強監管,防止基金遭濫用。
(來源:香港文匯報A03:聚焦施政報告2024 2024/10/22)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