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紅館演唱會墜屏案 懸吊設備超重逾3倍

當日紅館在舉行MIRROR演唱會期間發生舞台大屏幕墜落事故。(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男團MIRROR前年7月28日在紅磡體育館舉行演唱會時,舞台半空懸掛的一個巨型電視屏幕墜下壓傷兩名舞蹈員,其中「阿Mo」李啟言目前仍需接受治療。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及延伸公司的3名項目經理及工程統籌,事後被揭發涉嫌虛報設備重量,被控串謀欺詐罪及屬交替的欺詐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舞台懸吊設備的整個負重表實際重量達5萬磅,是報稱重量的4.2倍,即超重逾3倍,其中6塊LED屏幕及8個擴音器的實際重量,是報稱重量的2.7倍及7.7倍。

3名被告依次為吳凱瑩(42歲)、林志華(61歲)及梁耀祖(50歲),吳及林分別是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及工程統籌,梁是藝能工程延伸公司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吳負責協調各方及處理電郵通訊,林是藝能工程的代表,而梁負責計算和檢查場地天花能否負荷懸掛器材重量。3人分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黃佩琪等代表。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間,串謀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經理訛稱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重量為實際重量,以誘使署方經理允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表示,2021年7月23日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下稱:大國文化)向康文署申請舉辦上述MIRROR演唱會,大國文化亦接觸藝能工程作為演唱會舞台工程主要承建商,項目包括索具、燈光和音響等。

同年8月19日,康文署同意大國文化的申請,條款包括需將高空懸掛裝置計劃及負重表等文件,交由康文署僱用的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下稱:輝固)作審核,以確保結構安全。

當日重案組探員在紅館檢走大批涉案證物。(資料圖片)

索具裝配圖經工程顧問審核

2022年7月13日,吳透過電郵向康文署副經理黃詠琪發送多份文件,包括負重表及索具裝配圖,而兩份圖表均是早前由梁發送給吳。康文署遂將兩份圖表轉發輝固用作審核結構安全,其後輝固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尹志華(音譯)要求補充資料。同月22日,吳再次經電郵向黃發送負重表及索具裝配圖等文件。

控方指,據吳呈交的高空懸掛裝置計劃及負重表列出14項裝置,包括6塊LED屏幕,每個600磅,共重3,600磅;8個擴音器,共重1,600磅。同月24日,尹到紅館視察,同日簽署證書。惟調查發現,6塊屏幕實際重量為9,852.5磅,是報稱重量的2.7倍;8個擴音器實際重量為12,240.8磅,是報稱重量的7.7倍。而整個負重表實際重量達5萬磅,是報稱重量的4.2倍。

控方傳召時任紅館場務經理鄧曉璇作供,指康文署在任何形式演唱會都以公眾安全作首要考慮,擔任把關人角色,如果主辦方提供的資料與實際重量不符,不會容許活動繼續進行。辯方作出盤問時稱,舞台搭建行業倚賴經驗,業內人士普遍學歷不高及沒專業資格,不懂力學或結構等知識。鄧曉璇回應表示,這不代表他們不知道負重表上資料的重要性。

案件今日(18日)續審。

(來源:香港文匯報A10:港聞 2024/10/18)